关于开展春耕生产督导的通知
各市农委、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春季农业生产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春季农业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为“十三五”开局之年农业生产起好步、开好头,省厅决定近期对全省春耕生产进行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3月下旬到4月上旬,具体时间由各组与相关市联系确定。
二、督导内容
1、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各地出台的新政策和采取的新举措等。
2、春播种植意向,种植业结构调整情况。
3、当前小麦苗情及春管情况。
4、农资市场供应、价格及农资市场监管情况。
5、当前农业生产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三、督导方式
督导采取听取汇报、现场察看、深入乡村调查、组织座谈、走访农户等方式。每个市至少抽查两个县、每个县至少检查两个乡镇、两个村。
四、人员分组
此次督导活动由王高勇巡视员总牵头,种植业系统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队,分别从有关处站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
第一组:运城市 临汾市 组长:冀俊强
第二组:晋城市 长治市 组长:杨 军
第三组:忻州市 组长:马苍江
第四组:吕梁市 组长:王新安
第五组:大同市 组长:蒋国文
第六组:太原市 组长:李 铮
第七组:晋中市 组长:双树林
第八组:朔州市 组长:乔日红
第九组:阳泉市 组长:王拴福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此次督导工作。督导组要认真督查,准确掌握当前农业生产情况。要深入了解各地出台的政策、采取的措施以及好典型、好做法,并帮助基层解决当前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督导组深入调研,并准备汇报材料,要求材料内容详实、情况准确。
2、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督导组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等有关规定,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树立农业干部良好形象。
3、种植业处统一协调这次督导活动。各督导组于4月10日前将督导报告报种植业处。
联 系 人:武少东
联系电话:0351-8235024
邮 箱:sxzzy331@163.com
山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