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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博湖县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突破口切实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来源: | 作者:中国农民网
  中国农民网 喀什7月27日讯(通讯员 王陆斌  王国平)7月26日,笔者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简称“巴州”)博湖县重点项目督查办获悉,为深入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巴州第十次党代会和县委第九次党代会议精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改善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近日,该县出台了《博湖县美丽乡村改善人居环境项目庭院改造补贴实施办法》,对群众自行修建围墙、庭院美化、绿化及房屋外立面改造,改造资金由政府按照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5000元。
 
  据了解,2017年博湖县计划投入16000万元在本布图镇、塔温觉肯乡、乌兰再格森乡、查干诺尔乡、博斯腾湖乡、才坎诺尔乡实施美丽乡村改善人居环境项目,该项目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和“典型示范、串点成线、连线成片、全面铺开”的原则,以提升农牧民生活品质为根本,以推进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以展现农村生态魅力为特色,以建设美丽乡村示范点为载体,统筹推进农村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产业发展、基层阵地、生态文明建设,全力打造“秀美之村、富裕之村、魅力之村、幸福之村、活力之村”。
 
  据悉,为加快发展庭院经济,按照“因地制宜、合理配置、立体开发、长短结合、良性循环”的原则,科学划定生活区、养殖区和种植区,充分利用庭院内外、房前屋后闲置空间和土地,积极开展庭院种植和棚圈养殖,切实做到人畜分离、种养兼顾、院落整洁。其中,对庭院改造部分,由群众自行修建围墙、庭院美化、绿化及房屋外立面改造,改造资金由政府按照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补贴。补助办法按照“群众自建、政府补贴”原则,由政府以每户不超过5000元标准,向申请庭院建设的群众发放材料票,材料票主要包括:红砖、沙子和水泥等材料。建设工程量在5000元以下的,按照实际工程量发放材料票,超过5000元的,由群众自筹解决超出部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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