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96%矛盾纠纷妥善化解在基层
来源: | 作者:未知

今年春节期间,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河镇护河村村民费某在当地医院就诊时死亡,其家人对院方给出的心源性猝死死因不能接受。姑孰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启动警民联调机制稳定事态,紧接着县医调委和县、镇两级有关行政部门及法官加入联调,用了不到一天时间将这起极易出现群体性事件的医患纠纷成功化解。

这样快速运用人民调解、专业调解、行政调解等调解手段联合化解矛盾纠纷的经典案例,不仅多见于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已很成熟的马鞍山市,在安徽其他地区也已步入常态。

近年来,安徽各地各部门大力推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体系建设,夯实了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基础,丰富了调处矛盾纠纷平台,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处置质效,全省96%以上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和一线得到妥善化解,“民转刑”案件持续减少,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党政推动注入强大动力

“安徽省委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摆上重要位置,省委常委会对此进行过专题研究部署。”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玉舟说,安徽省第十次党代会确立了努力建设更加稳定、和谐、有序的平安安徽和更加崇法、善治、公正的法治安徽的目标任务,对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只有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依法解决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才能筑牢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根基,才能确保社会安定有序。

正是在安徽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推进下,各地各部门把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为一道必答题,推动了多元化解机制不断完善,整体向前推进。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后,安徽省迅速贯彻并出台实施意见,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摆上重要位置。各级党委、政府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进行谋划和部署,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明确各部门、各单位职责,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如安徽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在全省组织开展“机关联系基层、

干部联系群众”等活动、省综治办和省公安厅在全省农村地区推行“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省法院与省司法厅等八家省直单位分别联合出台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开展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都成为重要内容。

经过近年来的实践和完善,安徽省还加强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制度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促进条例的立法工作,实现重点排查调处与全面排查调处有机结合、集中排查调处与经常性排查调处有机结合;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告知制度,保障当事人知情权、选择权;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效力保障制度,确保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得到有效履行,进一步提高了依法化解水平。

多元平台建设展现活力

在安徽省蚌埠市有一个调委会十分引人注目。这个名为“蚌埠市行政调解协调指导委员会”的调解组织,由市政府负责人任主任、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市行政调解指导中心,在市直部门设立行政调解工作室,各县区政府“复制”建立,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行政调解网络体系。

在安徽各地,专业化行业化调解组织已经涵盖了道路交通、医患纠纷、劳动社保、房产物业、土地征用、环境保护等众多领域,而且还在不断拓展,吸引更多行业、部门、单位参与矛盾纠纷化解。

安徽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郑宏说,在推动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的过程中,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的基层基础得到坚实,专业性行业性调解领域得到拓展,灵活有用的调解方法不断推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不断成熟,多元主体参与渠道得到畅通。

安徽以合肥市包河区为样本,在全省推广建立县级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将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及多元化解工作纳入其中一体部署,与政务服务中心互动互补,对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实行多方力量联合调处、联动化解;以黄山市徽州区“两个中心”“两个工作站”建设经验为蓝本,整合基层资源和力量,在乡镇(街道)全面建立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在村(社区)全面建立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站,实现了服务和管理“两个一条龙”;以全省法院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及政府部门的无缝对接,打造高效便捷的诉调对接平台;大力推进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依托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建立信息预警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对矛盾纠纷信息实时采集,第一时间分析研判,及时跟踪处理,有效化解矛盾。

安徽省综治办专职副主任王文金说,平台建设的多样化,孵化出形式多样的调解方法。以宣城市自助式判例调解等七大调解法、桐城市依托传统礼让文化形成的“六尺巷”调解法为代表的一批地方或行业特色鲜明的调解方法,不断在各地被创新推出,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充实队伍提高化解实力

“多元化解的核心是要有多元主体参与,除了各类调解组织,起关键作用的往往是调解员。”安徽省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江良说,调解员的能力、方法、威信都是化解矛盾纠纷不可或缺的因素。为了吸引更多人参与到化解矛盾纠纷队伍中来,各地通过个案补助、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吸引、选聘调解员,调解员队伍不断壮大。

在壮大调解员队伍的同时,安徽各地都同步推进了调解员的素质提升,开展培训,提供保障。通过制度建设,实现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强化调解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在安徽各地有一支调解力量格外引人关注。他们就是“两代表一委员”,即: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这个始创于芜湖市镜湖区的调解经验已推向全国。如今,发挥“两代表一委员”的调解作用,更是安徽各地群众在调解矛盾纠纷时优先选项。安徽省综治办还对“两代表一委员”按照有组织、有场地、有制度、有台账、有公示牌、有办公设备“六有”标准,建立了“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以更加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

据统计,安徽参与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两代表一委员”总数达5万余人,调处各类复杂疑难纠纷成功率达9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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