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发改价格〔2017〕1941号),其中关于农产品价格体系的描述摘录如下:
(十三)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围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口粮绝对安全,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和保护农民利益并重,稳定政策框架,增强政策灵活性和弹性,分品种施策,分步骤实施,逐步分离政策性收储“保增收”功能,激发市场活力,同步建立完善相应的补贴机制和配套政策。研究完善糖料价格政策。
据悉,近段时间以来随着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的全面下调,关于主粮托市预案调整的预期逐渐增强。
而在《粮食收储制度改革的几个问题》的主题演讲中,更加引人关注的是其对弱化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市场影响的方案设计,并提出了取消早籼稻托市收购的可能性。
2019年粳稻价格1.2元每斤,稻农是真的要进入寒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