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糕!焚烧自家地里杂草却烧了邻家果园
中国农民网2月6日讯 (通讯员 杨波)焚烧自家地里的杂草却引燃了邻家梨园内的梨树,这让库尔勒市和什力克乡下和什力克村的村民买某懊悔不已。由于在赔偿损失额方面发生争议,库尔勒市人民法院特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对被烧的梨树的数量和损失价值进行司法鉴定。
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人员现场鉴定,涉案果园为梨园,主要种植梨树,其梨果为规模正规经济收入产品,因此梨树损失包含直接损失和延迟收益的间接损失。根据本案梨树现状,其树龄已15年,且生长结果较差,树形杂乱,按平均恢复期为10年计。死亡的梨树损失价值分为直接损失和延迟收益的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按新国土资发〔2009〕131号文件标准计算,取下限值;延迟收益的间接损失按盛果期梨树10年产量损失价值计算,延迟收益的间接损失只算香梨树,不算杜梨树,因为杜梨树无结果,无间接损失。梨园共计损失价值14250元。
针对类似事件,新疆农林牧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艳林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根据第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责任编辑:柴静
审 核:张莉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