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月29日电 昨日下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克强、王沪宁、韩正出席会议。
“设立上海金融法院”“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此次会议就多个领域推出改革举措。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胡敏在接受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记者专访时谈到,新一轮改革进入了“啃硬骨头”的攻坚期,要紧密结合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全面深化改革进入了新阶段: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统筹领导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全面启动,标志着全面深化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习近平在此次会议上强调,改革将进一步触及深层次利益格局的调整和制度体系的变革,改革的复杂性、敏感性、艰巨性更加突出,要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统筹领导,紧密结合深化机构改革推动改革工作。
对于这个“新阶段”的理解,胡敏认为其含义可以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如果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各方面的改革进行划段的话,改革的“上篇”基本完成,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多项改革基本完成,但这些改革任务还是基础性的。党的十九大后启动的改革可以说是“下篇”,在过去改革取得良好成绩的基础上聚焦新时代新任务开启新一轮改革,这一轮改革的核心是深入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二是这一轮改革进入了“啃硬骨头”的攻坚期,改革目标更加聚焦上层建筑。用习总书记的话说,就是将进一步触及深层次利益格局的调整和制度体系的变革,改革的复杂性、敏感性、艰巨性更加突出。
三是这一轮改革强调规划性、整体性和统筹性,强调改革的着眼点是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统筹领导,要紧密结合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机构改革要与其他改革协调同步、相互支撑,并注重眼前和长远、中央和地方、措施和落实、积极性和创造性紧密结合。
从“领导小组”到“委员会”:最大限度吸纳各个方面的改革力量
“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委员会,是健全党对重大工作领导体制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本次会议指出,要完善科学领导和决策、有效管理和执行的体制机制,加强战略研究、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整体推进,加强对地方和部门工作的指导。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强化组织协调能力,确保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专项小组工作规则》、《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
如何理解全面深化改革从“领导小组”到“委员会”这一变化?胡敏告诉记者,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已经上升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从管理组织建制上说,领导小组一般是议事协调机构,属于一种“阶段性工作机制”,非严格意义上的实体性组织。委员会则一般是成建制的固定机构,是为完成一定的任务而设立的专门组织,职能更加全面、机构更加规范,运行更加稳定,组织更加健全。胡敏谈到,此次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上升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是健全党对重大工作领导体制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体现了党中央致力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心和力度,更加便于从顶层设计的体制机制上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确保改革决策和规划的战略性、科学性、整体性、协调性和有效性,切实推进各项改革措施和决策部署落细落实,也能最大限度地吸纳各个方面的改革力量参与到改革的决策、执行和监督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