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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召开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
来源: | 作者:中国农民网
    中国农民网博湖县5月23日讯(通讯员: 张金斗)5月21日上午,博湖县召开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博湖县县级河长、第二师二十五团、二十七团及巴州种畜场和河长办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乡镇长、分管领导、村委会主任在分会场参加会议。县委常委胡定新主持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博湖县总河(湖)长巴岱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上,副县长逯学忠传达了陈全国书记在自治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和自治区总河(湖)长令第1号;县水利局局长庞勇通报了博湖县河(湖)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明确各级河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县委副书记、县长、博湖县总河湖长巴岱总结了我县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指出了存在问题,安排了当前需开展的重点工作。巴岱指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国情水情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顶层设计,是我国水治理体制和生态环境制度的重大改革创新。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扛起河湖管理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决完成党中央交给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确保党中央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在博湖落地见效。
    会议结束后,总河(湖)长巴岱和第二师二十五团领导一起对二十五团博斯腾湖段进行了联合巡查,在巡查现场巴岱表示,在实施河(湖)长制过程中,地方和兵团要统筹推进河长制工作的组织体系的建设和统一部署,建立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推进。在制度设计、监督检查、问题整改等方面相互协调、共商共治,努力构建地方和兵团各级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对在巡查现场发现的问题,就地进行了处理,为河(湖)长制工作联合推进开了一个好头。


责任编辑:刘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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