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28日发布通知称,2018年,在全国培育一批能够发挥典型带动作用的示范县,农村电子商务在农村产品上行、带动贫困户就业增收、便民服务等方面取得有效进展。
资料图:农村电子商务。 中新社记者 韦亮 摄
根据发展目标,示范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村和整体行政村电商服务覆盖率达到50%左右,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等增速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各省(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可行的工作目标。
据了解,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农村电子商务一是促进农村产品上行,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农村产品上行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二是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应坚持实用、节约原则,资金使用比例原则上不得高于15%;三是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据商务部委托农村大数据中心开展的大数据分析显示,2017年全国农村实现网络零售额12448.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9.1%。
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农村网店达985.6万家,较2016年年底(816.3万家)增加169.3万家,增长20.7%,带动就业人数超过280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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