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中国农民网!
全国土地日︱ 珍惜土地资源 建设美好家园 坚决抵制非法破坏、占地耕地行为
来源: | 作者:中国农民网
    中国农民网讯(通讯员:李芳芳报道)6月25日是第28个全国土地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珍惜土地资源,建设美好家园”, 自然资源部表示,将继续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切实提高全民共同关注土地资源、严格保护耕地、建设生态文明的意识。据统计,我国耕地面积逐年减少,在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

    对于保护耕地红线,我国设立了诸多法律,但是仍有不少非法破坏、占用耕地的情况发生。近年,新疆臻冠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司法鉴定中心作为我国为数不多的鉴定土地性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已受理鉴定了多起类似案件:2018年,天津市武清区某镇某种植专业合作社、赵某、涉嫌非法占用耕地约10亩,耕地遭到严重破坏;2017年,天津市武清区某村某专业种植合作社涉嫌非法占用耕地430亩,耕地种植条件遭到严重破坏;2014年,阜康市某镇工作人员涉嫌改变土地性质17亩;2013年吉木萨尔县某镇周某涉嫌破坏耕地、改变土地使用性质14亩……这样的案列不胜枚举。
(天津市武清区某镇国土资源分局委托新疆臻冠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司法鉴定现场)

    据新疆臻冠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人员张丽伟表示,我中心受理过疆内外多起鉴定非法占用、破坏耕地的案例,情形严重的,不仅改变了土地性质,甚至严重破坏了原有耕地的种植条件。根据我国《农田基本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存方寸地 留与子孙耕”,珍惜土地资源,建设美好家园,以依法用地为荣,以违法占地为耻。




责任编辑:杨龙
收藏
0
有帮助
0
没帮助
0
相关阅读
中国农民网 2002-2021 © 版权所有 / 监督电话:010-84629985
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2006 / 备案号:冀ICP备14003373号-3 / 冀公网安备 130730020000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