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兰州9月11日电 (记者 崔琳)兰州市公安局11日披露,近日一男子因伪造该局逮捕证威胁他人被刑拘,“假逮捕证”上竟盖有公安局长的“印章”。
报案人高某说,2018年2月2日其在京东金融APP上贷款30000元人民币,规定一月一期分6期还清,第一期还了5405元,后来因为做生意赔本,无法按期还钱。7月11日,京东金融委托的第三方催债人给其发了两张伪造的兰州市公安局的“逮捕证”,称再不还款就要将其“逮捕”。
经办案民警对高某提供的兰州市公安局“逮捕证”进行了鉴定,确认系伪造。
随后,办案民警前往第三方青岛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调查,该公司福州分公司工作人员宋某承认,伪造的兰州市公安局“逮捕证”是他通过该公司发给被催债人高某。该行为是未经该公司授权的个人行为,违反了该公司和京东金融公司的规定,该公司已于8月3日将宋某开除。
情况梳理清楚后,侦查人员前往青岛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进一步的调查,调查期间,宋某迫于压力于2018年9月6日自首,对其伪造的兰州市公安局“逮捕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犯罪嫌疑人宋某已被兰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警方普法表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依法对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