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显示,2017年末,我国城镇常住人口已经达到8.1亿人,比1978年末增加6.4亿人,年均增加1644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8.52%,比1978年末提高40.6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04个百分点。
同时,我国城市数量显著增加。2017年末,全国城市达661个,比1978年末增加468个,增长2.4倍。城市人口快速增多,人口集聚效应更加明显。按户籍人口规模划分,2017年末,5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达到16个,而1978年末只有上海市一个。
此外,城市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明显改善。1978年末,我国仅北京有轨道交通,线路总长度23.6公里。到2017年末,有32个城市开通了轨道交通,车站3040个,运营线路达149条,运营线路总长度达4484公里。2016年末,地级以上城市实有公共汽(电)车营运车辆47.7万辆,出租车95.4万辆,而1978年末全部城市公共汽(电)车拥有量只有1.7万辆。
报告还显示,城市人民生活水平跃上新台阶。2017年末,全国城镇就业人员42462万人,比1978年末增加32948万人,增长3.5倍。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比1978年实际增长14.4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