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初二女生疑因霸凌自杀 官方:家属与打人者调解
来源: | 作者:澎湃新闻

  原标题:云南宣威回应“初二女生疑因霸凌自杀”:其家属与打人者调解

  云南省宣威市中学初二女生刘某仙服农药自杀事件有了最新进展。

  10月17日中午,宣威市委外宣办主任、市政府新闻办主任陶某对澎湃新闻称,目前海岱镇镇政府已处理结束,当地镇政府出面安抚家属。校方筹集8万元丧葬补助给逝者家属,打人者和逝者家属双方现已签调解书。逝者刘某仙的遗体暂时安置在殡仪馆内。

  一则爆料引发广泛讨论 

  10月12日,云南曲靖当地自媒体“魅力曲靖”在微信公众号上爆料:2018年10月11日,宣威14岁少女刘某,因为不堪忍受“校霸”同学长时间的欺负,10月11日上午11时许,在家中喝农药(瓶装磷化铝)自杀,后送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急救,抢救了十多个小时最终抢救无效身亡。

  爆料发布后,因涉及“校园欺凌”的话题,引发不少当地学生和家长的讨论。有家长在后台留言表示:“自己的儿子也曾在该校遭遇校园欺凌,周围人认为家长自己在大惊小怪。”该校的毕业生也表示:“对这个学校的校风很清楚,打架斗殴基本每周都有。”

  对此,宣威市委宣传部在当天发布官方通报,证实刘某仙于10月12日上午6时许死亡。经宣威市公安局初步调查,刘某仙在家中食柚子药(磷化铝)属自杀。事发后,宣威市公安、司法、教育和海岱镇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10月17日,宣威市委外宣办主任、市政府新闻办主任陶某对澎湃新闻证实,刘某仙自杀前被两位同学打过,两位同学一人打了刘某仙一耳光。在刘某仙被打之前,刘某仙与其他学生没有发生过冲突。两位打人的学生,在与刘某仙发生冲突时,平时没有欺凌其他学生的情况。打人学生因还是未成年,家庭和校方需承担部分责任,逝者刘某仙送往殡仪馆。

   

  宣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12号通报 曲靖发布

  学生欺凌事件以学校处理为主 

  近几年中小学校园欺凌、校园暴力事件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2017年教育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

  文件中表明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自文件落地生根后,为促进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2018年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并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各教育部门要明确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和防治工作负责人,学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生欺凌专题教育。

  云南省教育厅联合11部门于2017年12月27日出台《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发放给省内每所学校,并在2018年展开“防欺凌、反暴力“安全专题培训会,云南省内中小学,包括“职初班”学生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暴力)”等专题教育讲座,进一步普及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加深对“校园欺凌(暴力)”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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