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10月21日讯 记者郄建荣 生态环境部与住建部联合派出的15个巡查组明起将在全国36个重点城市开始巡河。生态环境部今天透露,将运用水下探测仪对重点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情况和水下非法排污口进行监控。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印发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提出,“到2018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根据这一方案要求以及“水十条”安排,10月22日至11月2日,生态环境部与住建部开展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巡查,重点对36个重点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今年5——7月排查时进展缓慢的一些城市进行专项巡查。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专项巡查重点检查交办地方及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治黑臭水体具体措施情况以及黑臭水体整治整体推进带动情况。他说,15个巡查组将按照“拉条挂账,逐个销号”的要求,逐河巡查。
生态环境部要求,各地尤其是36个重点城市对黑臭水体整治要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同时,督促各地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黑臭现象反弹。“凡是出现黑臭现象反弹,群众有意见的,经核实重新列入黑臭水体清单,继续督促整治。”这位负责人说,对核查或群众举报新发现的黑臭水体,也将及时纳入国家清单,实现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工作常态化。专项核查期间,地方未上报的核查组新发现黑臭水体,均按瞒报处理。
同时,生态环境部每月都会对进展滞后的城市开展检查,确保36个重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进度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为畅通此次黑臭水体专项巡查公众举报渠道,生态环境部统一设置举报电话,群众可通过15010297551,15010297561,15010875561,18519160637,18519160638和“城市水环境公众参与”微信公众号举报疑似黑臭水体,巡查组受理电话举报时间为每天早上8:30——12:00,下午13:00——18:00,周末时间正常受理。
这位负责人说,黑臭水体举报信息将纳入现场信息核实清单。同时,生态环境部将运用遥感等“天眼”监控手段、地面巡测及探索试用无人机。生态环境部还邀请媒体记者全程参与报道,发挥媒体监督作用。
生态环境部指出,此次巡查结束后,将对问题突出、治理滞后的相关人民政府进行约谈;对问题特别突出、治理任务严重滞后的城市派驻工作组,以确保今年36个重点城市达到《水十条》和《实施方案》中“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