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通报王明波涉恶团伙"保护伞"查处情况
来源: | 作者:中国新闻网

  近期,青岛市城阳区纪委监委围绕侦破的王明波涉恶团伙违法犯罪案件,严肃查处了城阳区人民法院、房地产管理处等13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及失职失责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2010年以来,青岛东方金岸投资有限公司在从事民间借贷业务过程中,采用欺骗、胁迫、滋扰、纠缠等“套路贷”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多次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影响恶劣。2018年7月,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对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明波以及成员姜云龙、安玉亮等人立案侦查。2018年8月,城阳区人民检察院对王明波、姜云龙、安玉亮等8人以涉嫌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罪名批准逮捕。城阳区纪委监委及时介入该案,深挖彻查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13名充当“保护伞”及失职失责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依纪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

  1.城阳区人民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庭庭长高新德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等问题;上马法庭劳务派遣制书记员韩磊违规提供涉诉信息、收受财物问题。2016年以来,时任城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高新德在履职过程中,多次帮助王明波打听涉诉案件信息,加快多起王明波为原告案件的审理进度,多次接受其宴请,收受其所送礼品。韩磊帮助王明波违规查询相关人员涉诉信息,多次收受其所送财物。高新德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按法定程序免去其庭长职务,违纪款予以收缴;韩磊被清退,按法定程序免去其人民陪审员职务,涉案款予以收缴。

  2.城阳区房地产管理处高级工程师徐正辉,工程师王英、刘承超、杜伟伟,助理工程师徐正芹,编制外用工人员傅元华、宁沛沛,劳务派遣制人员刘萌萌、赵桠楠、陈玲等人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问题。2016年7月以来,徐正辉、王英、刘承超、杜伟伟、徐正芹、傅元华、宁沛沛、刘萌萌、赵桠楠、陈玲等人在办理不动产信息查询、抵押、过户等业务中为王明波涉恶团伙提供方便,收受该团伙所送财物。徐正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王英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刘承超、徐正芹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杜伟伟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傅元华被开除,刘萌萌、赵桠楠、陈玲被清退,宁沛沛被开除、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上述人员涉案款予以收缴。

  
 

  3.城阳区房地产管理处党支部书记、主任刘丽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刘丽华作为城阳区房地产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徐正辉等10人违纪违法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刘丽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青岛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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