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狱23年4次被判死缓 吉林再审金哲宏杀人疑案
来源: | 作者:中国新闻网

  

  入狱23年4次被判死缓 吉林再审金哲宏案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4日开庭再审金哲宏一案。庭审结束后,两位辩护律师向中新网记者介绍,目前控辩双方意见基本一致,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依法改判纠正。

  

  

  

  金哲宏案两位辩护律师 李彦国 摄

  

  1995年,吉林省永吉县一名20岁的少女遇害,27岁的金哲宏被锁定为杀人嫌犯,后金哲宏4次被判处死缓,在监狱服刑至今。

  

  本次开庭之前,金哲宏案经历了3次一审,2次发回重审。今年3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该案。

  

  当天并未进行公开审理。金哲宏的儿子、家属以及关注该案的社会人士在法院门口等候庭审结果。

  

  “案子发生时我才两岁,后来妈妈改嫁了,和继父一起供我上学。”金哲宏之子金永鑫对中新网记者说,多年来,他的家人一直坚持认为父亲是无罪的,要的唯一结果就是无罪释放。

  

  金哲宏的弟弟金哲松对记者说,他每次去监狱看哥哥的时候都特别难受。“他的这个身体是越来越不好,现在得了脑梗,手脚都不利索。”

  

  

  

  金哲宏之子金永鑫在法院外等待庭审结果 李彦国 摄

  

  庭审开始后大约三个半小时,金哲宏的两位辩护律师袭祥栋、李金星走出法院。“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出庭的检察人员和我们辩护人意见基本一致,就是认为这个案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依法改判。”袭祥栋对记者说。

  

  袭祥栋表示,辩护人想让法院确认金哲宏没有杀害被害人这样一个事实,因为金哲宏不占有作案时间。

  

  另一位辩护律师李金星介绍,金哲宏在庭审中非常激动,不停掉眼泪不停擦眼泪,最后陈述时几乎说不出话来。

  

  据悉,该案将择日宣判。 (李彦国 柴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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