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狱23年4次被判死缓 吉林再审金哲宏案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4日开庭再审金哲宏一案。庭审结束后,两位辩护律师向中新网记者介绍,目前控辩双方意见基本一致,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依法改判纠正。
金哲宏案两位辩护律师 李彦国 摄
1995年,吉林省永吉县一名20岁的少女遇害,27岁的金哲宏被锁定为杀人嫌犯,后金哲宏4次被判处死缓,在监狱服刑至今。
本次开庭之前,金哲宏案经历了3次一审,2次发回重审。今年3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该案。
当天并未进行公开审理。金哲宏的儿子、家属以及关注该案的社会人士在法院门口等候庭审结果。
“案子发生时我才两岁,后来妈妈改嫁了,和继父一起供我上学。”金哲宏之子金永鑫对中新网记者说,多年来,他的家人一直坚持认为父亲是无罪的,要的唯一结果就是无罪释放。
金哲宏的弟弟金哲松对记者说,他每次去监狱看哥哥的时候都特别难受。“他的这个身体是越来越不好,现在得了脑梗,手脚都不利索。”
金哲宏之子金永鑫在法院外等待庭审结果 李彦国 摄
庭审开始后大约三个半小时,金哲宏的两位辩护律师袭祥栋、李金星走出法院。“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出庭的检察人员和我们辩护人意见基本一致,就是认为这个案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依法改判。”袭祥栋对记者说。
袭祥栋表示,辩护人想让法院确认金哲宏没有杀害被害人这样一个事实,因为金哲宏不占有作案时间。
另一位辩护律师李金星介绍,金哲宏在庭审中非常激动,不停掉眼泪不停擦眼泪,最后陈述时几乎说不出话来。
据悉,该案将择日宣判。 (李彦国 柴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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