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境外展会国家展团主题标识(logo)设计征集公告
中国农业国家展团主题标识(logo)是中国农业形象和展台展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标识(logo)具有国际性、民族性、艺术性、创新性等特点,更充分地代表中国农业形象,现面向全国征集中国农业国家展团主题标识(logo)设计方案。
受农业农村部国际合作司委托,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成立征集工作组织委员会(下称组委会),欢迎关心关注中国农业国家展团发展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应征人”)积极参与本次设计征集活动,为中国农业贸易促进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应征人资格
所有对中国农业国家展团主题标识(logo)设计感兴趣并自愿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全部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每个组织或个人可提交多份作品。
二、应征方案的接收时间和方式
应征人须在接收应征方案截止时间前,将符合全部要求的应征方案以邮件形式发至组委会指定邮箱。组委会将于11月20日后对所有应征方案进行形式审查,在应征方案截止时间后收到的应征方案将不被接受。
起始时间: 2018年10月15日
截止时间: 2018年11月20日
电子邮箱:yangmiaoxi@agri.gov.cn
联系电话:010-59194577
三、应征方案的评定和奖励
(一)应征人应当根据征集文件(附件1)要求制作应征方案,并确保组委会在公布的接收期限内收到应征方案。
(二)本次征集活动将由组委会邀请的评审委员会对所有通过形式审查的应征方案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将进行以下审查、评定:
1.审定可以进入复评的应征方案:不超过10套;
2.从进入复评的应征方案中评审选定5套应征方案,提交组委会决定。
(三)对评选入围的5套应征方案,每套方案的应征人可获得2000元(税前)设计费补助。如入选为最终方案,其应征人总计可获得10000元(税前)设计费。前述两个级别的设计费不予累积计算。
获奖应征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者,自行分配设计费,所涉及经济纷争与组委会无关。组委会在本次征集活动全部结束并收到获奖应征人提交的全部合格文件后,将依法扣除税金后的设计费发放至获奖应征人指定账户。
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征集工作组织委员会
2018年10月24号
附件1
中国农业国家展团主题标识(logo)作品征集要求
一、总体设计要求
(一)主题突出,内涵丰富。主题标识(logo)应包括“中国”“农业”“国际化”三个主要元素,突出我国农业特色,包含高品质、健康、丰富等特点。
(二)构思新颖,简洁明快。主题标识(logo)应主要以图案、字母或简单的中英文字构成,简洁大方、通俗易懂、个性清晰、色彩亮丽、视觉效果好、便于识记,给人以愉悦感和美的享受。
(三)简明易用,推广性强。主题标识(logo)要适应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传播推广要求,适用于大部分印刷媒体,如纸张、金属、玻璃、塑料、不干胶、发光灯箱等,也可在手机、电视、电脑等电子产品显示屏幕上使用。
二、应征作品具体要求
(一)应征作者应填写《报名表》,并亲笔署名;如应征作者为公司机构的,应由该机构负责人署名,并加盖公章。
(二)在提交纸制设计稿的同时,须同时提交CDR、AI格式或EPS格式矢量源文件的电子文件光盘,色彩模式为CMYK,300分辨率,并注明各部分颜色的色值(手绘作品除外)。
(三)标志图形小样图例(不小于1M的JPG格式,300分辨率)并须提供彩色和黑白二种A4打印稿,最长边尺寸不得超过120mm。
(四)本标志须附设计说明及配色标准,设计说明应详尽阐述设计理念、思路和含义,文字应打印或正楷书写于A4规格纸上,并确保表述完整、字迹清晰。
(五)列出使用规范及应用案例,其表现形式应适用于后续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例如:主视觉应用、杂志广告应用、手机电子设备应用等)。
三、提交时间
2018年11月25日前。
四、活动说明
(一)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农业农村部所有,农业农村部有权对应征作品进行修改完善,创作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地方使用。
(二)应征作品不能与其他标识近似或雷同。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侵权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三)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四)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农业农村部国际合作司所有。
附件2
中国农业国家展团
主题标识(logo)设计方案报名表
应征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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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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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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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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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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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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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本人承诺,所提供作品为原创。对作品权属所引起的相关法律问题由本人承担。
签名(公章) 2018年 月 日 |
联系电话:010-59194577
电子邮箱:yangmiaoxi@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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