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8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因充当涉黑涉恶人员“保护伞”被查处
新华社武汉10月24日电(记者 刘紫凌、梁建强)为涉黑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8名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近期被立案审查。记者24日从湖北省纪委监委获悉,这是湖北着力打掉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涉恶“保护伞”的典型案例之一。
据了解,为达到垄断当地猪肉市场的目的,咸安区以阮某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雇请社会闲散人员充当“地下稽查队”“地下出警队”,在市场上大肆扣押、收缴“外埠肉”,威胁、伤害外地猪肉商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群众利益。通过前期调查掌握相关情况后,当地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果断出击,成功摧毁这一团伙,并对8名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进行立案审查。
咸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稽查分局局长王永武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咸安区水利局退休干部刘明玉被开除党籍,被取消退休待遇。
类似的案例,湖北省纪委监委还通报了多起。浠水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夏凡、陈文兵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纵容非法采砂行为,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被立案调查;十堰市郧西县交通局原副局长汪传炳涉嫌滥用职权,安排涉黑人员协助强拆他人房屋并造成人员伤亡,被采取留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