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查处一涉黑案背后“保护伞” 13人被通报
来源: | 作者:法制日报

  记者从山东省青岛市纪委监委获悉,近日,青岛查处一起黑恶势力大案,13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因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被严肃处理。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特别是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进驻山东和下沉青岛督导以来,青岛打响了扫黑除恶攻坚战,彻查基层腐败,抓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严打背后“保护伞”。

  经查,2010年以来,一个名为青岛东方金岸投资有限公司的组织在从事民间借贷业务过程中,采用欺骗、胁迫、滋扰、纠缠等“套路贷”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多次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今年7月,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对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明波以及成员姜云龙、安玉亮等人立案侦查。8月,王明波、姜云龙、安玉亮等8人因涉嫌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罪名被城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城阳区纪委监委及时介入该案,深挖彻查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发现城阳区人民法院、城阳区房地产管理处等13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案,存在充当“保护伞”及失职失责等问题,随后,这13人被城阳区纪委监委严肃处理。

  其中,城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原庭长高新德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多次帮助王明波打听涉诉案件信息,加快多起王明波为原告案件的审理进度;上马法庭劳务派遣制书记员韩磊帮助王明波违规查询相关人员涉诉信息,多次收受其所送财物。高新德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按法定程序免去其庭长职务,违纪款予以收缴;韩磊被清退,按法定程序免去其人民陪审员职务,涉案款予以收缴。

  经查,城阳区房地产管理处高级工程师徐正辉,工程师王英、刘承超、杜伟伟,助理工程师徐正芹,编制外用工人员傅元华、宁沛沛,劳务派遣制人员刘萌萌、赵桠楠、陈玲等人在办理不动产信息查询、抵押、过户等业务中为王明波涉恶团伙提供方便,收受该团伙所送财物。徐正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王英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刘承超、徐正芹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杜伟伟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傅元华被开除,刘萌萌、赵桠楠、陈玲被清退,宁沛沛被开除、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上述人员涉案款予以收缴。

  此外,城阳区房地产管理处党支部书记、主任刘丽华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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