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12月12日讯 记者 蔡岩红 近日,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委办公室会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气象局等部门对2018年11月份全国自然灾害情况进行了会商分析。经核定,11月份,我国自然灾害以滑坡灾害为主,洪涝、风雹、地震、山体崩塌等灾害也有不同程度发生,直接经济损失75.4亿元。
据介绍,11月份,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全国12万人次受灾,8.6万人次紧急转移安置;3400余间房屋严重损坏,2.2万间一般损坏;农作物受灾面积8.2千公顷,其中绝收2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75.4亿元。
主要自然灾害是川藏交界金沙江滑坡堰塞湖灾害。11月3日17时40分左右,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江达县波罗乡白格村“10·11”山体滑坡点再次发生滑坡,造成金沙江阻断,上游水位持续上涨,形成堰塞湖。泄洪后,由于蓄积水量过大出现较大洪峰,四川、云南等下游部分沿江地区受到一定影响。据统计,灾害共造成西藏、四川、云南3省(自治区)10.2万人受灾,8.6万人紧急转移安置;3400余间房屋倒塌,1.8万间不同程度损坏;农作物受灾面积3.5千公顷,其中绝收1.4千公顷;沿江部分地区道路、桥梁、电力等基础设施损失较为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