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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山羊 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来源: | 作者:中国农民网
     中国农民网12月20日讯(通讯员:李芳芳)12月14日,新疆臻冠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司法鉴定中心受理了一起有关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案件,吐鲁番市森林公安局为查明吴某涉嫌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之规定,特委托新疆臻冠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司法鉴定中心对涉案的1个疑似野生动物(头角)制品的野生动物物种、保护级别和价值进行司法鉴定。

     该中心接受委托后,于2018年12月14日指派鉴定人员闵怀良、赵明二人组成鉴定组,对吐鲁番市森林公安局的委托事项进行了勘验和调查。经对涉案的1个疑似野生动物(头角)制品仔细观察辨认,详细比对,并查阅相关资料,确认涉案的1个疑似野生动物(头角)制品的野生动物物种为北山羊。

     鉴定人员介绍,北山羊的雄兽和雌兽的头上都有角,雄兽的角更是极为发达,北山羊每增长一岁,它的角就增加一个棱,随着年龄的增长北山羊角也越来越长,每年增加一个棱。角的形状为前宽后窄,横剖面近似三角形,角的前面还有大而明显的横嵴,虽然并不盘旋,但弯度一般也达到半圈乃至三分之二圈。

     据了解,根据1988年12月10日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规定,北山羊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根据国家林业局2017年9月29日第46号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第四条野生动物整体的价值,按照《陆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目录》所列该种野生动物的基准价值乘以相应的倍数核算。具体方法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按照所列野生动物基准价值的十倍核算。

     最终,根据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吴某涉嫌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件中涉案的1个疑似野生动物(头角)制品的野生动物物种为北山羊。北山羊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针对类似案件,新疆农林牧律师事务所李艳林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责任编辑:杨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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