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星江河捕鱼泛滥 应设禁渔期
读者胡先生:当前,婺源县的森林和大气环境状况均良好,令我们居民自豪。而我县星江河流域生态环境却不尽如人意,昔日鱼儿成群景象不再,应引起地方政府重视。近十几年来,在星江河流域一带,以地笼网鱼、电鱼、毒鱼等捕鱼现象猖獗, 河中鱼虾越来越少,整个水生态环境也遭遇破坏。希望星江河流域能全面禁渔,保护婺源水生态环境。
婺源县农业农村局回复:保护星江河流域生态,打击非法捕鱼一直是我局重点工作。仅今年,我局先后55次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打击“电、炸、毒、网”执法行动,收缴并销毁222套地笼、电瓶等非法渔具,依法处罚了20余名违法人员,有效震慑了不法分子。目前,我局和县林业局已向县政府提交建议,建议我县星江河流域设立禁渔期,每年实施为期4个月(即每年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止)的禁渔期,在此期间,星江河流域及饶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禁止一切捕捞作业。今后,我局还将协同星江河流域沿途乡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巡查,严厉打击“电、炸、毒、网”等非法捕捞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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