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安全守护使命 造福渔民谱写新篇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渔业是国民经济重要产业,是农业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渔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变革和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和国家食物安全、增加农民收入和农村就业、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世界渔业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和“中国力量”。为回顾70年来我国渔业发展历程和经验,展示取得的辉煌成就,近期我们邀请有关领导,围绕“中国渔业70年”这一主题,谈发展历程,谈成就亮点,谈经验启示,谈个人经历,有关文章将陆续发出。
牢记安全守护使命 造福渔民谱写新篇
文/李昌健
渔船检验作为确保渔船安全的第一道关口,是我国平安渔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中国渔业船舶检验牢牢把握保障服务渔业安全这个“初心和使命”,全面履行国家法律赋予的职责,历经几代渔检人的艰苦奋斗,筚路蓝缕,砥砺前行,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弱变强,走过了一条不平凡的发展之路。我国渔船检验事业不断创新检验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主动适应改革要求,服务渔业经济发展大局,积极推进职能转变,夯实监管基础,检验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建立,检验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体系逐步健全,切实发挥了渔船检验工作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防止环境污染、渔船捕捞强度管控和支撑现代渔业建设和平安渔业建设的基础性作用,为渔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检验法规体系日趋完备。从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明确了从事捕捞业的船舶必须经渔业船舶检验部门检验的法律要求,到2003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形成了以渔业法为母法,以检验条例为主干,以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覆盖远洋渔船、钢质海船、内河渔船、玻璃钢渔船等各类型渔业船舶的30多部法定检验规则和建造规范等技术法规为支撑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渔船检验法规建设体系,为我国渔船检验及其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检验队伍结构持续优化。建立健全了机构管理制度,制定了检验机构认可与管理相关规定,对全国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实行认可管理制度,推进了全国渔船检验机构科学设置,从1979年的6个机构增长到2017年的1123个。制定了验船师资格、培训等管理制度规定,加强对验船队伍管理和培训,不断提升验船人员素质。验船师结构不断优化,学历水平不断提升,队伍不断壮大,从1979年5名工作人员发展到2017年底全国持有渔业船舶检验各级资格证书的人数达7653人。
检验管理模式创新发展。从渔船设计、修造、现场检验、日常运营等环节加强检验监管,从最初的简单试航检查,到渔船全寿命周期安全检验管理,严格图纸审批和建造监管,积极开展渔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了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网络。服务渔业“走出去”战略,建立了境外检验点,远洋渔船从1985年的13艘发展到现在的2600多艘,作业区域从西非海域扩大到五大洋30多个国家和地区。探索了“检管分离”渔船检验管理制度改革,制定发布了渔船检验“四大体系”建设规划,渔船检验数量和检验质量稳步提高,从1959年检验机动渔船2597艘,到2017年末检验机动渔船417013艘,增长了近160倍。
船用产品质量监管不断强化。船用产品检验从船厂单件产品监管到专业化、国际化的产业企业监管,监管范围和力度不断加大,全国船用产品每年受理检验100万台(件)左右。船用产品检验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创造性采取不同监管方式对船用产品进行分类监管。开展了全国船用产品专项整治、质量抽查和假冒伪劣船用产品打击专项行动,实施涉事问题企业约谈问责。创新开展了渔船用柴油机型谱监管工作和标识数字化管理,有力保障了国家涉及渔船主机功率有关政策有效实施。
渔船设计修造质量管控严格。针对“沙滩船厂”“三无”渔船大量产生,创新性开展了渔船设计单位、修造企业资质认定以及渔船设计修造企业能力评价标准建设,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造船,实现了国家捕捞渔船“双控”管理和渔船修造质量管控。积极开展低质量渔船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整治违规企业和违规行为,促进了渔船修造市场有序发展,120家企业列入整改治理范围,30个造船厂(点)被取缔。适应改革要求,加强设计建造事后监管,推进渔船建造技术条件评价,引导企业提升技术水准,提高渔船建造安全质量。
信息化监管能力明显增强。积极开发建设渔船检验业务信息化管理平台,探索渔船检验信息化未来发展方向,制定开发了“智慧船检”信息化系统,以“互联网+”等先进理念谋划渔船检验信息化建设布局,实现船检业务的统一、实时、动态的资源共享和高效管理,实现重要检验环节可控、可追溯。渔船检验业务管理由传统手工抄录管理、单机版管理等模式迈向信息化互联网+管理新模式,提升了船检工作信息化监管能力,推进渔船检验实现数字化、智慧化管理。
服务保障作用充分彰显。紧紧围绕各时期国家农业渔业中心工作,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从单一技术检验服务向引领渔船及装备设施绿色发展、促进渔船安全水平提升和监管能力提升转变,开展了“船证不符”渔船清理整治工作,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加强港澳流动渔船检验管理,已检验港澳流动渔船3200余艘,不断壮大港澳地区爱国爱港爱澳力量。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引领并促进了渔船装备和技术水平的升级换代,使渔业生产能力和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为了渔业经济稳步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不断显现渔船检验为现代渔业建设保驾护航的作用。
2018年4月20日根据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农业部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我国渔船检验工作正式融入船舶检验大格局,在交通运输部党组的领导下,将再次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中国船级社作为国家船舶检验的主力军和国家队,承接了远洋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法定检验职责,将本着“安全、环保,为客户和社会创造价值”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提高远洋渔船检验效率和质量,引领和带动全国地方检验机构和队伍的现代化、专业化建设,提升我国船检技术水平;在远洋渔业全产业链中倡导构建“远洋渔船安全质量共同体”,促进远洋渔业的高质量和谐发展,保障渔民渔船生命财产安全。
回首昨天,激情满怀,展望未来,任重道远。改革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渔船检验事业正逢其时,渔船检验工作永远在路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凭借执着的追求,不懈的努力,全体渔船检验工作者将以更加抖擞的精神,更加坚实的步伐,扬帆奋进,劈波斩浪,创造新时代的新辉煌,谱写新时代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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