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来源: | 作者:苏州日报
  昨天,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审议有关文件,听取关于乡村振兴用地保障、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全市农村工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蓝绍敏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李亚平,市委副书记朱民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的工作方案》《市领导挂钩联系乡村振兴工作制度》《中共苏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苏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等文件起草情况的汇报。蓝绍敏指出,要做好《论述摘编》的学习贯彻,将其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三农”工作结合起来,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在学思践悟中提高“三农”工作水平。各地各部门要对照预定目标,倒排时序、挂图作战、滚动销号,确保年底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要主动对标“苏州到2022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要求,把市领导挂钩联系乡村振兴工作制度落到实处,加快推动一批特色项目落地、加快打造一批农村人居示范典型、加快培育一批联农带农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要理顺“三农”工作组织体系,确保中央、省委、市委的重要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落实。
  会议听取了关于乡村振兴用地保障工作情况的汇报。蓝绍敏强调,土地是农业农村发展最重要的要素之一,唤醒这些“沉睡的资源”,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关键环节。要高起点对接城市总体规划,立足苏州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战略定位,同步谋划都市现代农业的多元功能和产业布局,加快形成城乡融合互补的发展格局。要高标准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推动落实“多规合一”规划管理机制,确保到2022年实现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要高质量提高用地保障水平,当前,中央、省围绕土地支持乡村振兴相继出台了不少倾斜政策,要主动研究,细化规则和操作流程,确保政策落地。
  会议听取了关于全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蓝绍敏指出,苏州在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上一直走在全省前列,各地各部门要继续把这项具有探索性创新性引领性的工作做好、做实。要在建设层面再发力,把准“保留乡土特色、保护地方文化、保障宜居宜业”等建设要求,真正把试点村庄建设成为美丽乡村、宜居乡村、活力乡村。要在发展层面再提升,下大力气把产业搞起来,利用当地的自然风光、乡风民俗、宅院村落等资源要素,深挖乡村蕴含的经济、生态、文化等功能,推动农业与文化、旅游、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要在改革层面再深化,集中力量、集成政策、集聚资源,让特色田园乡村真正成为改革的“试验田”和“先行军”。
  会议听取了关于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蓝绍敏强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也是今明两年“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确保高质量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任务。要坚持全域覆盖,坚持系统治理、强化要素保障,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要引导社会参与,鼓励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全环节,让农民群众成为人居环境整治的受益者、参与者和建设者。要注重建管结合,在建设之初就同步研究明确管护责任、管护标准和经费保障等,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加强农村社会治理结合起来,形成长效运行维护机制。
  会议听取了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蓝绍敏指出,苏州农村集体资产规模较大,要提高站位强管理,深入开展“纠偏清违镇村行”专项行动,切实提高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水平。要健全制度堵漏洞,继续探索具有苏州特点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式。要注重创新增活力,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资产上图、监管上网、交易上线、权属上证“四上”改革,在盘活集体资产资源、拓展集体资产股份权能上做更多先行探索。要坚持抱团异地发展导向,形成多点发力、多极增长的富民增收新格局。
  市领导王翔、王少东、蒋来清、吴晓东、王竹鸣,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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