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的话
综观世界,一些国家在城市化进程中出现了触目惊心的贫民窟现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却没有出现贫民窟问题。这堪称发展奇迹,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势。为什么在许多国家出现的城市贫民窟问题,在我国从未出现?本版刊登几位专家的文章,对此进行分析探讨。
内容提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快速推进,但并没有像一些国家那样出现城市贫民窟现象,这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势。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畅通的城乡流动通道、富有活力的社会机制,消除了产生贫民窟问题的前提,为包括广大农民工在内的人民群众不断创造美好生活提供了良好条件。在新时代,应积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为农民工市民化创造有利条件;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城市贫民窟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现象。根据联合国人居署《2016年世界城市状况报告》,发展中国家贫民窟居民数量一直在上升,1990年约6.9亿,2000年约7.9亿,2014年达到8.8亿。贫民窟居住拥挤、环境脏乱、治安恶化,居民缺少正规就业岗位和稳定收入,生活贫困,很多人对未来失去信心。同时,贫民窟缺少正式的基层建制,往往难以治理,成为违法犯罪活动的滋生地。例如,印度孟买的贫民窟人口数量占其城市总人口的比重约为60%,东南亚的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拉美的墨西哥和巴西、非洲的南非等国也有大规模城市贫民窟。一些发达国家虽然基本看不到像发展中国家那样的贫民窟,但也存在大规模连片贫民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快速推进,但是城市中并没有出现贫民窟。这堪称城镇化奇迹。解析这一独特现象,可以更深入地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势。
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开展城市建设提供了有效制度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城乡面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城市基础设施大幅改善,不仅优化了城市环境,为城市良性运行提供基本保障,而且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进而创造大量就业机会,为劳动者提供稳定的劳动报酬。我国之所以能在较短时间内取得如此巨大的基础设施建设成就,与我国的土地公有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开展城市建设提供了有效制度保障。城市政府能够根据发展需要,合理调控土地开发利用规模,合理布局城市功能区,按照城市发展规划推进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有序推进城镇化,促进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这是实行土地私有制的国家难以做到的。
农村经济制度和乡村振兴为农民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提供保障
随着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城市进步,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工作。他们中的一部分人获得稳定就业岗位与收入,在城市安家落户。也有一部分人因为多种原因,无法长期留在城市工作生活。对于这部分人,农村土地制度、畅通的返乡通道为他们返乡务农、创业提供保障,避免了找不到合适就业岗位的农民滞留城市,陷入生活困境。
农村集体经济制度为农户提供土地保障。在农村集体经济制度下,农户有属于自己的宅基地,享有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尽管农户户均经营规模不大,但始终有房有地作为保障。许多没有在城市安家落户的农村家庭,青壮年子女进城务工,既有务工收入,又有务农收入。由于在农村有房有地,进城务工的农民随时可以返回农村务农或创业。
不断完善的交通基础设施为人员流动提供便捷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交通运输步入发展快车道。到2018年末,全国铁路营业总里程达到13.2万公里,高铁营业总里程达到3万公里,公路总里程达到484.7万公里,通硬化路乡镇和建制村分别达到99.6%和99.5%。不断完善的高铁和公路网络不仅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而且大大降低了交通出行的时间成本。这相当于缩短了进城农民工与家乡的距离,使他们可以更加方便地在城市与农村之间流动。
乡村振兴大大增强了乡村活力和吸引力。改革开放后,我们党高度重视解决“三农”问题,不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正在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这推动了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吸引更多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促进了城乡共同繁荣。
富有活力的社会机制为人们实现梦想创造条件
在国外,贫民窟的居民大都对改变命运、走出贫困缺乏信心,生活态度十分消极。一些研究表明,贫民窟居民已经形成了独特观念和生活方式,并代际传递,他们即使遇到摆脱贫困的机会也难以抓住,更无法向社会上层流动。
在我国,各个社会群体都在为国家发展和生活幸福而努力拼搏。富有活力的社会机制,激发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人们追求梦想,并为人们实现梦想创造条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激发社会活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作用与政府作用有效配合、协同发力。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日益发挥,劳动力市场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通过努力拼搏和公平竞争实现向上的社会流动。政府更好发挥作用,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产业升级,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就业岗位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比较完善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帮助农民工提高知识素养和就业能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业教育体系不断发展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根据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需求,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各级政府在农民工培训上的投入不断加大。2014—2017年,全国开展政府补贴性农民工职业培训3856万人次,有力提升了农民工群体的技能素养,使他们能够更好适应产业升级与高质量发展要求,在劳动力市场上找到更加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
覆盖广泛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和生活提供保障。2018年,我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88亿。党和国家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着力为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和生活提供保障。比如,2010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据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2013年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覆盖广泛且项目比较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解除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使进城农民工对未来有较稳定的预期。
有人说城中村就是中国的城市贫民窟。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城中村的房屋大多是在原来的农村宅基地上村民自己盖的简易楼房,基础设施、居住条件、社会治安都是一些国家的贫民窟不能比的。城中村的居民大多是职工或外来务工人员,有正当职业和劳动收入。他们有自己的梦想并努力为之奋斗,他们对未来充满希望并具有通过自身努力改善生活的能力。他们与一些国家陷入生活困境而难以自拔的贫民窟居民有着天壤之别。更要看到,我国正在实施2018年到2020年三年棚改攻坚计划,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取得显著成效。
适应新时代要求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农村在我国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发挥着稳定器和蓄水池的作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特别是对外贸易产生较大影响,一些农民工因此失去就业岗位。但很多农民工选择返乡就业,所以并未出现社会问题。进入新时代,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要求我们积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为农民工市民化创造有利条件;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重大意义。应大力提高城镇化质量,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不断提高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让城乡居民平等参与城镇化进程,共同分享城镇化发展成果,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激发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体。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