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下达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8.3亿元 支持各地做好抗旱救灾等相关工作
11月11日中央财政下达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8.3亿元,用于支持受灾地区应对今年8月以来发生的严重旱情等自然灾害,帮助解决受灾地区群众饮水困难,加快恢复农业生产,减轻农民因灾损失。其中,安排3亿元用于支持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重庆6省(市)做好抗旱保供水工作;安排3.05亿元用于支持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5省,做好夏秋连旱地区抗旱相关工作;安排2.25亿元用于支持黑龙江、福建、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新疆等8省(区),应对洪涝、风雹、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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