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对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实施目标考评
日前,海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2019年全市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目标实施考评的通知》,进一步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围绕相关重点工作任务狠抓落实。
《通知》规定,全市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目标考评分为综合考评、单项考评两大类。综合考评包括基本分和加扣分两个部分,基本分共有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代农业经营方式创新、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深化农村改革等5个方面46个指标(海永镇涉及30个指标)。加扣分包括新型合作农场建设、农村水环境治理等5项专项考核(海永镇涉及两项)和创新工作。
综合考评中,海门市将根据得分情况,12个区镇中的前5名,由市委、市政府进行表彰。年终考评时,剔除与《区镇推进高质量发展考核实施细则》中重叠的5个指标,按比例折算成11个区镇(海永镇除外)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分数。同时,按照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设置脱贫攻坚、项目农业、环境整治、精神文明、平安法治等若干个单项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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