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2万家农民合作社引领河北省现代农业发展
原标题:11.72万家农民合作社引领我省现代农业发展
近日,衡水市冀州区西韩庄村农民张艳芝收获了四亩玉米,卖了4920元。拿到收入后,她首先把这件高兴事儿告诉了衡水市帮农宏业粮棉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王金卯,感谢合作社从种到收为她提供的周到服务。
衡水市帮农宏业粮棉种植专业合作社2008年注册,经过发展已从最初的5户社员发展到860户,辐射3个乡镇22个自然村。合作社以土地托管为依托,以强筋优质小麦订单农业为纽带,以开展农民培训为基础,以农机现代化服务为手段,上接面粉粮油加工企业,下联860户社员,引进先进技术、培养科技人才、开展社会化服务、搭建一二三产业联合体,并通过开展统一农资供应、统一农机化耕作、统一统防统治、统一技术培训、统一订单回收、统一市场销售服务,实现了大市场和小农户的有效衔接。
近年来,河北省加大政策支持,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关于促进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目前,全省农民合作社达到11.72万家,位居全国第三位,辐射带动了全省68%的农户,覆盖全省94%的行政村。这些合作社带领农民优化种植结构、推广先进技术、创建农产品品牌、开拓市场,加快了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步伐。
目前,河北省农民合作社无论是发展数量、合作领域、合作机制,还是合作层次、合作业态,都呈现出新的趋向和特点。
合作模式日益丰富。随着农村改革,特别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各种资源要素得到有效激活,河北省农民合作社在专业合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土地合作、资金合作、资产合作、农宅合作等多种合作模式,农民合作方式更加丰富,联结纽带更加多样,成员之间利益关系更加密切。
合作社规模实力和规模经营水平明显提升,成为适度规模经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的重要推动者。不完全统计,目前,河北省农民合作社流转家庭承包耕地715万亩,占全省土地流转总面积的23.2%。各县(市、区)合作社综合指导部门通过帮助指导合作社与农户签订流转合同,探索以合作社为载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路子。同时,通过提供信息、牵线搭桥等办法,引导合作社以“供”“销”为切入点,由服务松散型向紧密实体型转变,服务内容逐步由技术指导、信息服务向采购、销售和加工等深层次合作转变,促进了农民增收。
新业态不断涌现。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一些先进的新技术新理念为农民合作社在管理和发展上带来新的变革。在生产上,积极应用农业物联网技术,实现可视化标准化生产,生产质量可监测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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