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农村出现新鲜事 农民进城买房,村里给予补贴
11月19日中午,暖阳高照。汉寿县坡头镇福禄村60岁村民高少祥收完黄鳝,便在房后打理棉田。他告诉记者,上个月他家在县城买了一套商品房,村里还给了300元补贴。钱虽不多,对大家来说也是一种鼓励。
农民进城买房,村里给予补贴?坡头镇镇长李杰介绍,3年前,福禄村、太兴村和伍福村合并为福禄村,原福禄村党支部书记陈列桂被选为新福禄村党总支书记。他上任后,利用湖区田地多的优势,带领村民发展稻虾、稻蟹、稻蛙套养与花椒种植,村集体与村民收入大幅增加。
早在2017年,汉寿县作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第二批试点县,大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陈列桂在清产核资时发现,村里有不少“空心房”,房主多是村里的“有钱人”,他们赚钱后在县城买了房。受此启发,陈列桂给村民算起了资产保值账:在农村修一栋房子,要花费四五十万元,今后20万元都卖不出去。在县城买房,还能保值增值。
于是,福禄村开始鼓励有条件的村民进城购买商品房,以增加村民资产性收入。根据购房面积大小,村里给予200到300元购房补贴。在村里引导下,近年来,福禄村村民在汉寿县城购买商品房96套共计1.1万多平方米,其中6组有22户在县城买房,而村里未修建一栋新房。
陈列桂一边鼓励村民到县城买房,一边拆除村里长期闲置、废弃的“空心房”,复耕土地,以每亩700元的价格流转给合作社发展产业。土地资源节约了,农村环境变美了,农民也增了收。近年来,福禄村拆除空心房92栋,复垦土地100多亩。眼下,复垦的土地里种上了油菜,一片翠绿。
村子美了、产业旺了、村民富了,李杰感慨地说:“鼓励农民进城买房,拆除‘空心房’复垦,既解决了农村脏乱差难题,又盘活了土地资源。更重要的是,刹住了农村好面子攀比修房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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