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动乡村振兴
改革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要解放思想,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破除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藩篱,推动农村发展不断向纵深推进,让农村资源要素活化起来,让广大农民积极性和创造性迸发出来,让全社会支农助农兴农力量汇聚起来,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
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落实所有权、保护承包权、放活经营权。要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真正让农民吃上“定心丸”。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探索利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保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不断发展壮大农村新型集体经济。
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以解决谁来种地问题为导向,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构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加快构建扶持小农户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继续加大农业支持保护力度,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创新农业支持保护方式,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金融服务方式创新,发挥好信贷、担保、保险、期货、证券等支持作用,构建政府支持有力、市场运行有效的支持保护体系。积极支持农业走出去,建立健全我国农业贸易政策体系,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农产品贸易关系,构建农业对外开放新格局。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着力打破城乡二元体制,清除城市要素向农村流动的制度障碍,逐步改变乡村要素净流出局面。把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乡村,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增加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创新乡村治理体系。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加快建设法治乡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增强农村社会发展活力,实现农村社会长治久安。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