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对农业温室大棚实施购置补贴
来源: | 作者:安徽日报
  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我省试点将连栋塑料膜温室和连栋玻璃温室纳入农机补贴范围,以引导设施农业发展和农机装备转型升级,更好满足广大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新型农业机械日益增长的需求。
  此项补贴的对象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按计划,试点期间每年我省从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规模中安排3000万元,用于包括连栋温室、废弃物料烘干机购置补贴试点。连栋塑料膜温室起补轴线面积为2000平方米(含),连栋玻璃温室起补轴线面积为1000平方米(含)。年度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享受补贴资金总额分别不超过30万元(含)和80万元(含)。连栋温室购置补贴试点实行“先建设后补贴,先申请先补贴,资金用完为止”的原则。因当年试点资金规模不够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年度优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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