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及: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稳定农业投资预期
11月26日,《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正式发布,立刻引起各方关注。全文多处强调“长久不变”意味着什么?《意见》对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起到怎样的作用?就此,新京报记者采访了首都经贸大学教授陈及。陈及认为,《意见》锁定的是基本的生产关系,它给利益的相关方,提供了明确的制度化预期,进而起到稳定农业投资预期的重大作用。
《意见》推出的时间节点非常关键
针对《意见》推出的时间节点,陈及分析,1979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全面铺开,到今年已有40年,《意见》就是在这样一个大的历史背景下提出的。“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40年这个微妙的时间节点,实际上起到稳定农业投资预期的重大作用。”陈及表示。
他进一步解释说,“第二轮土地承包截止时间是2027年,随着承包期限的倒计时,农民内心不免忐忑。而在这个当口上推出《意见》,对稳定现有农村生产者积极性,并稳定外来投资者预期,进而促进农业生产率提高,提供了一种制度保障。”
生产者与土地的联系保持稳定
《意见》强调,为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持农村土地(指承包耕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是给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对此,陈及认为,这里面强调的是经济基础问题,即集体土地公有制形式是不变的。“这句话同时表明,我国土地公有制不会因为改革开放而改变它的基本属性,在现行政策格局和经济制度下,不可能出现土地非公有制形式。”
陈及同时表示,“在此基础上,以农户为基本经营单位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是稳定的。《意见》强调的是,农业的生产者与土地的联系方式是稳定的。而在稳定的前提下,在制度约束的条件下,要进一步探索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实现方式。” 陈及认为,“《意见》锁定的是基本的生产关系,它给利益的相关方,提供了明确的制度化预期。同时表明,用土地流转方式,把优质资源向使用者手中配置的道路是灵活的。”
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继续探索稳妥道路
针对《意见》提出的“既解决好农业问题也解决好农民问题,既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不忽视普通农户,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陈及指出,由于过去中国农业人口基数大,随着城镇化发展,人均占有土地面积越来越少,这与大规模经营土地、更高效利用好与土地相关的种种生产手段,是存在一定冲突的。
他表示,“现在强调土地流转,目的是在土地向现代农业投资者手中集中的过程中,把农民手中散碎的土地集合在一起,实现规模经营效益,从而使农村土地发挥更高效益,获得更高回报,更好地引用先进的农业科技和品种。而土地承包大户、外来投资者,当下这些参与农业的经营主体,和普通农民利益是保持一致的。”陈及认为,“《意见》的表述有助于引进外部资金,促进农村规模化经营,从而提高农业产业链的延长和农业价值的增值,这将为中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得到解决,探索出一条稳妥、可行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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