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国新发布11月28日消息:今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中央农办秘书局局长吴宏耀介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土地关系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关系,以土地制度为核心的基本经营制度是党在农村的政策基石。韩长赋介绍,改革开放以来,坚持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并保持承包关系稳定不变,为解决吃饭问题奠定了制度基础,也为保持农村长期稳定奠定了制度基础。11月26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发布,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意见》明确了巩固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本方向,明确了保持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基本原则,是一个关于农村土地政策的重大宣示,是一个既管当前又管长远、“一不动百不摇”的重要制度设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我国改革开放从农村起步,农村改革从土地承包开始。进入新时代,党中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是对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继承和发展。
韩长赋表示,这次《意见》明确了长久不变的政策内涵,归纳起来就是“两不变、一稳定”,即保持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长久不变,确保农民集体有效行使土地所有权、集体成员平等享有土地承包权;保持农户依法承包集体土地的基本权利长久不变,家庭经营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居于基础性地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集体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剥夺和非法限制。保持农户承包地稳定,农民家庭是土地承包经营的法定主体,严禁发包方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违法调整。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从第一轮承包开始保持稳定长达七十五年,这是实行“长久不变”的重大举措,也是具体体现。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落实《意见》要求,坚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做好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和新一轮延包工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韩长赋称。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