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国新办就《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下称“《意见》”)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等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韩长赋表示,《意见》完善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既管当前又管长远;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是一个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要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
“两不变、一稳定”
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之际,国务院于11月26日发布《意见》,明确到期后再延长30年。
韩长赋指出,《意见》明确了巩固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本方向,明确了保持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基本原则,是一个关于农村土地政策的重大宣示,既管当前又管长远,可以说是“一不动百不摇”的重要制度设计。《意见》发布,意义重大、影响深远。长期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充分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既有利于增强农民发展生产的信心,给他们吃下“定心丸”,又有利于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还有利于保障农村的长治久安。
《意见》明确了长久不变的政策内涵,归纳起来就是“两不变、一稳定”,即保持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长久不变,确保农民集体有效行使土地所有权、集体成员平等享有土地承包权,这是一个“长久不变”;保持农户依法承包集体土地的基本权利长久不变,家庭经营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居于基础性地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集体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剥夺和非法限制,这是另一个“长久不变”。“一稳定”是保持农户承包地稳定,农民家庭是土地承包经营的法定主体,发包方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不得违法调整其承包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如何延包?
韩长赋介绍,二轮承包是从1993年开始,到1999年基本完成了。如果按照承包期三十年计算,到2023年开始二轮承包就开始大批到期,就要开始延包,延包的高峰期集中在2026年到2028年。
承包到期后如何延包?《意见》明确规定:一是坚持延包原则,延包是一个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要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绝大多数农户原来包哪个地还是哪个地,所以延包是原则。二是延包的起点以各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开始计算,承包期还是三十年,具体到一个地方(特别是到一个县),是从二轮承包到期为起点开始算起。
组织实施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探索,主要是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把证书发到农民手中,目前发证率超过94%,下一步要继续抓好扫尾,做到应发尽发,要把现在农户的承包地进一步确定下来。二是健全配套法律政策,要抓紧修改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三是开展延包试点,准备在一部分县,主要是先期到期的县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的延包试点,现在正在组织申报;关于延包,在大面积操作实行之前,中央以及有关部门还会出台指导意见。
对于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韩长赋强调,开展这项工作的初衷就是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给农民吃“定心丸”,同时把土地承包的情况进一步搞清楚。通过确权登记,全国累计精准测量了11亿个地块、清理了2亿多农户的档案资料,在此基础上进行颁证,叫“确实权、颁铁证”。
《意见》明确要求,在延包工作中要以此次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为基础。已颁发的土地承包权利证书,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证书记载的承包期限,到延包时再做统一变更。
农民进城落户后承包地如何处置?
韩长赋表示,这个问题是大家关心也是比较热议的问题,不仅进城的农民关心,不进城的农民也关心。随着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大量农民进城,全国现在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大约是2.88亿,其中举家进城务工经商的有3000多万户。所以有的村里的房子闲着,存在“空心村”现象,其中相当一部分在城里落户了,但是多数过年过节时还回村里。总的来讲,举家进城落户的农户越来越多,这种现象越来越普遍。
总的讲,在土地问题上要有足够的历史耐心,不要着急,不要急于收回农民的承包地。在土地问题上,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和维护农民权益,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由农民选择,而不是代替农民选择。
这次出台的《意见》明确提出,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对进城落户的农民,一方面可以引导他们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将承包地转让或者退还集体,前提是自愿有偿;另一方面,也可以保留承包权、流转经营权或者通过代耕托管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全国有5.39亿亩耕地在流转
稳定与放活并不矛盾
数据显示,到2018年底,全国有5.39亿亩耕地在不同主体间进行流转,流转方式有多种,时间有长短。在农村实行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制度安排,和《意见》强调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二者之间是否矛盾呢?
韩长赋指出,“三权分置”实际上是顺应了城市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需要,因为农业现代化要使用机械,也需要适度规模经营,所以土地经营权需要流转起来,因为土地经营权本身也是生产要素,作为要素,它也应该更有效地配置。而这次发布的《意见》强调了“两不变,一稳定”,既可以进一步稳定农户承包权,使农民放心地流转土地,也能让新型经营主体有稳定的预期,能够放心地流入土地,加大农业投入,发展现代农业。
在坚持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的基础上,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动起来,激发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活力,这实际上也是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完善。这两者的关系可以简单地表述为:稳定是为了更好地放活,放活是为了长久的稳定。只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了,才能确保“三权分置”得以确立,并且稳步实施;只有实行“三权分置”,放活土地经营权,承包关系才能保持长久稳定,这样农户的承包权才能更好地实现,土地才能够得到充分有效地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