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机关严办职务犯罪 16名厅官113名处级干部被公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罗绍华16日在南宁向媒体通报,2018年2月至2019年11月,广西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144件1284人。其中包括起诉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16人,起诉县处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113人。
罗绍华介绍,自检察机关自侦部门转隶后,广西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打虎拍蝇”并行,2018年2月至2019年11月,共受理各级监委移送案件1040件1154人,受理检察机关自行侦查案件104件130人。完成了湖南省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张文雄,上海市检察院原检察长陈旭,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向力力等三起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要案公诉工作。依法办理了桂林市政协原副主席邹长新、广西出版传媒集团原董事长杜森、广西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黄振东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与此同时,广西检察机关还参与了集中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治理活动,起诉涉及扶贫资金犯罪共24人,起诉影响扶贫工作犯罪2人。在推进“打伞破网”工作方面,广西检察机关共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保护伞”线索976条,批准逮捕黑恶势力“保护伞”39人,决定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56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吴寿泽当天还向媒体通报了黄艳兰贪污违法所得没收申请案,黄振东受贿案,邹长新受贿案,肖军卫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案,黄朝空贪污案等6个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吴寿泽指出,黄艳兰贪污违法所得没收申请案系中国首例外逃人员违法所得没收申请案。涉案资金运作期集中在1993年至1999年,时间跨度长,运作密集,资金高达十几亿元,证据收集艰难。此案的成功办理为全国司法机关今后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范例,同时也为进一部完善外逃人员涉案财产处置的特别程序的法律规范提供素材。
罗绍华表示,广西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大对贪腐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强化涉黑恶势力“保护伞”职务犯罪打击力度,加强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沟通协作,进一步增强办案合力,提升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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