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入选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首批试点单位
近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批复称,确定北京市海淀区、平谷区等115个县(市、区)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首批试点单位,其中山东省有6县入选,分别为平阴县、莱西市、曲阜市、费县、平原县、郓城县。
近年来,平阴县委、县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积极对接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五大振兴”,先后承担实施了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全省农村集体股权质押贷款试点等工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脱贫攻坚、城乡环卫一体化等多项工作走在全市乃至全省前列,涌现出了孝直镇付庄村、东阿镇北市村等一批农村改革发展的典型,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呈现持续健康发展态势,为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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