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五环相扣”确保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无误
来源: | 作者: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为确保2020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广大种粮农民的切身利益,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落实粮食安全责任,临沭县制定五个环节,落实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
 
  第一环节农民自报告。镇街统一印制农民自报告单,由各村居发放到所有种粮农民手中,并做好发放记录和收集、汇总、留存工作。为确保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这一基础工作准确、有效,包村干部和村(居)委会按照不同种植模式分别规定折实比例,指导农民认真折实,确保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准确、有效。种粮农民对自报告面积负责,规定时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种粮农民虚报面积的,经核实后要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当年补贴资格。
 
  第二环节村初核。村委会负责对种粮农民申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内容主要包括:申报人、地块位置、实际种植面积等。村委会核实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小麦面积,可采取直接丈量核实和参照核实的办法。直接丈量核实是指通过统一组织对每户实际种植小麦的面积逐一丈量予以核实。参照核实是指以2019年度核定小麦面积为依据,加减2020年度小麦种植增减部分。上年度群众信访等对小麦核实面积有异议的村及种植面积10亩以上的农民,必须采用丈量核实的办法。对种植面积超过50亩的自报告农民,需要验视土地流转手续,对不能出具有效证明材料的自报告农民,一律不能作为种粮大户进行登记。核实无误后,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报镇街政府。
 
  第三环节镇街审核。镇街政府组织对各村上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审核,包括种粮农民自报告、村级核实档案资料等内容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镇街政府对补贴对象、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四环节乡村两级公示。严格落实“两级公示”制度,公示责任主体为镇街政府。由镇街政府到各村公示分户小麦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7天;在镇街驻地公示各村小麦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7天。镇街公示审核无异议后确定本辖区内的种粮农民小麦种植面积和种粮大户,并按照省财政厅《山东财政惠农补贴一本通管理信息系统》程序和格式要求,进行数据录入。
 
  第五环节县农业农村局复核。县农业农村局对镇街提报的补贴信息进行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资料是否齐全、流程是否完备、档案是否规范等。复核无误后,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提供补贴对象的个人信息、种植面积等材料,并与县财政局联合行文,将有关信息报市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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