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山海协作力促“飞地经济”
日前,浙江省印发《关于促进山海协作“山地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明确鼓励省内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在环杭州湾经济区、甬台温临港产业带等重点平台,为全省26个加快发展县,特别是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谋划建设一批模式新、特色明、效益好的山海协作“飞地”,以促进区域更加协调发展。
所谓“飞地经济”,即通过结对地区开展异地投资建设,发展生态补偿(产业)、科技孵化(科创)、消薄脱贫(消薄)等功能的经济实体。根据计划,到2025年,浙江将建成30个以上特色鲜明、运营规范、效益良好的“消薄飞地”,8个以上“科创飞地”,以及实现在全省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产业飞地”全覆盖。
具体如何“飞地”?浙江明确,发达地区要积极为结对地区规划“飞地”发展空间,“飞出地”政府则承担开发建设用地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和“飞地”开发建设支出,同时享有收入。为确保项目有效落地,浙江还规定,入驻企业在项目、金融、人才等方面享受属地同等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并鼓励合作双方共同选派优秀干部赴“飞地”挂职。
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是浙江在2017年启动的一项重大战略。据了解,到明年底,26个加快发展县将实现“消薄飞地”的全覆盖。值得一提的是,在收益分配方面,浙江鼓励“消薄飞地”采取收益保底+税收分成方式。其中,年保底收益按不低于“飞出地”总投资额10%计算,税收分成由合作双方协商确定。
为强化政策保障,浙江还提出,鼓励各级财政统筹使用相关财政资金,支持“飞地”建设,对26个县考核奖励用地指标优先用于“飞地”建设,对有产业项目被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的“飞地”,还将按相应比例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同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和人才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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