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革的阳光下守护明天
来源: | 作者:人民网
  在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检察院播出普法系列微广播,是我日常工作中重要的一项。就在第一期节目播出当天,我国的司法领域宣布了一项重要的改革——最高检增设未成年人司法机构,这赋予了检察官新的角色。从那天起,我不再只是一名指控犯罪的国家公诉人,更是一名挽救和保护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17岁的小峰是我在看守所里提审的第一个未成年人。他的母亲犯罪入狱,父亲再婚,他辍学后四处流浪。为了买一部手机,他盗窃了2000元。讯问只有半小时,一半时间小峰都在不停地认错。对于犯罪情节轻、主观恶性小的孩子,少年司法改革要求教育、感化和挽救,要给他们以新生,所以我们对小峰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处理。
  有位名叫小林的少年,16岁时父亲被害。在惩治凶手的同时,对小林的心理帮扶和生活救助刻不容缓,而这也是少年司法改革的新要求。那段时间,我经常去看他,但他只是坐在我身边默默流泪……一年后,当我把判决书送给小林时,他拉着我的手放声大哭……“谢谢姐姐,法律,真好!”从那之后,我和小林成了朋友,他开始给我写信。再后来,他考上了重点高中,每个寒暑假都会来看我。不久前,我接到了他的电话:“姐,我考上了大学!现在,我正在山里支教呢……”我特别感动,想起了他信里的那句话:“姐,你是一盏灯,一把火!”
  让每个孩子远离犯罪,远离侵害,是少年司法改革的神圣职责。从我们检察院普法系列微广播里的法律小故事,到校园里的法治课堂,一路上,我给年少的心灵播撒着司法的阳光,助他们成长在阳光里。
  我会对迷途的孩子说:“转身吧,相信你,有改过自新的力量!”也会对受伤的孩子说:“别怕,相信我,会带你去寻找光亮。”在改革的阳光下守护明天,使命在肩,我继续行走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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