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来源: | 作者:农业网
  12月27日,农业农村部召开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部署视频会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有关要求,全面部署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悉,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在自我管理、自控自检的基础上,自我承诺农产品安全合格上市的一种新型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制度。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在交易时主动出具合格证,实现农产品合格上市、带证销售。通过合格证制度,可以把生产主体管理、种养过程管控、农药兽药残留自检、产品带证上市、问题产品溯源等措施集成起来,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更加有效的保障质量安全。
  会议强调,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从五个方面扎实做好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一是全国试行,聚焦重点品种、重点主体和重点问题,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取得明显成果。二是细化试行方案,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建立主体名录,广泛宣传发动。三是分级分层开展大培训,确保掌握合格证内涵要义和开具要求。四是因地制宜,开拓创新,探索行之有效的推进办法。五是强化日常检查,严格执法监管,开展网格化管理,严厉打击虚假开证、冒用他人名义等行为,严防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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