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欠薪彰显治理温度
加快建立确保农民工拿到“辛苦钱”的长效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从根本上实现不敢恶意欠薪、不能恶意欠薪
有法治保障、治理给力,就能把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好、劳动尊严捍卫好,就能让他们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抵达新的人生高度,创造新时代更大功绩
临近年关,农民工兄弟有没有足额拿到工资过个安心年,总会牵动人们关注的目光。近期,各省区市纷纷开展根治欠薪行动,多措并举打击欠薪违法行为。按照计划,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还剩下一个月,欠薪“清零”进入倒计时。
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关系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从根源上看,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不单单是厘清谁应给钱、给多少钱的分配问题,还是一个确保劳资双方权责对等、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法治问题。因此,既需要在治理层面进行一揽子监管和执法,从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到大力普法扫盲,从严格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到加强司法救助,各部门集中行动、各司其职、协同治理,统筹日常执法和专项整治;也需要从制度层面进行发力,加快建立确保农民工拿到“辛苦钱”的长效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从根本上实现不敢恶意欠薪、不能恶意欠薪。
从当下的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看,各省区市统一行动,各相关部门互相配合,形成了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合力,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初步统计显示,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开展的第一个月,各地共处理欠薪案件6654件,共为8.1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待遇10.75亿元。实践中,无论是推广建筑工人实名制、落实发放工资“谁承包谁负责”原则,还是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各地许多创新性举措,不断压缩恶意欠薪的存在空间,切实发挥了抓源头、控过程、治末端的治理效能。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实现这一要求,制度建设是保障。因而,根治欠薪多发、欠薪难追讨的现象,必须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农民工福祉作为一面镜子、一把尺子,审视和测量各方面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哪个环节还薄弱就补齐哪个环节。比如,不久前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提出“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对拒不支付拖欠工资的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通过“黑名单”制度,构筑“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大格局,必将大大增加欠薪行为的违法成本,从源头上形成震慑力。
长期以来,农民工以其辛勤付出、诚实劳动,为国家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作出重要贡献。从全力帮助农民工讨薪,到推进随迁子女就地入学、养老医疗保险异地结付,再到推动非户籍人口落户,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见证着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初心。有法治保障、治理给力,就能把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好、劳动尊严捍卫好,就能让他们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抵达新的人生高度,创造新时代更大功绩。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不断织密公平正义的守护网,将推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治,也将创造一个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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