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回应部分货车通行费畸高: 督促地方查明 及时妥善处理
针对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个别地方出行货车通行费畸高的现象,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路网管理处处长顾志峰3日回应称,由于联网收费系统刚刚切换,个别地方运行不太稳定,出现了一些异常的通行费费额,已经督促地方查明情况,本着通行优先和不让货车司机吃亏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理。对难以迅速处理的,先抬杆放行,让车辆先走,核实清楚后,再予处理。对错计多收的通行费,已要求各地全额退还,切实维护货车的合法权益。“相关地区已经组织技术团队,正在全力攻关,通过完善系统,从源头环节解决问题。”
据顾志峰介绍,根据新的收费规则,货车从计重收费改为按车(轴)型收费后,各地收费标准按里程加权平均的车货总质量为重要依据制定,要求实现“两个确保”:一是确保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不增加;二是确保同一收费车型在标准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不大于计重收费时的费额。
为确保上述原则落到实处,交通运输部组织力量对各地的费率调整方案进行深入研究分析,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并实现货车收费标准比满载至少下降10%。绝不允许各地借机提高收费标准,增加货车负担。
顾志峰表示,改革后实载率高的货车收费比以前明显降低,但在空载或者半载状态下可能会比之前略有增加。对此,交通运输部将督促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结合技术进步,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办法,不断促进精准收费、精细服务。同时,也建议货运企业加强运输组织,提高实载率,更好地分享改革红利。
当前,交通运输部也成立了技术保障组,深入研究“撤站”后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实现所有车辆快捷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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