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全面督导建制村通客车工作
记者从青海省交通和运输厅获悉,近日,青海省交通厅组成督导组对全省8个市州的14个县、42个建制村通客车工作进行了督导抽查。期间按照省扶贫开发局有关函件反映的情况,对海东市平安区洪水泉乡和15个建制村通客车情况进行了逐村核查。
督导组采取现场查阅通客车档案台账、查看农牧区客运公告牌、与当地村民及村干部谈话了解情况、抽查通村客车运行情况等方式进行了深入抽查,与果洛藏族自治州甘德县、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政府就落实地方财政对农牧区客运运营补贴政策、资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提升农牧区客运服务水平进行了现场交流。
督导组现场抽查的建制村均按照《青海省农牧区客运服务规范》规定,分别采取城乡公交、农村客运班线以及定期农村客运班线与预约响应式农村客运相结合等方式开通了通村客运,但个别建制村存在宣传公告工作不全面、农牧区客运公告牌不规范等问题,部分县仍未落实县级地方财政支持农牧区客运发展的政策和资金。
督导组对各地的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继续完善建制村通客车及提高农牧区客运服务水平提出了要求:应充分认识建制村通客车工作的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坚决摒弃完成任务的思想,让老百姓实实在在享受到出行的方便;进一步明确农村客运的公益属性,地方交通运输部门要牵头积极向政府汇报,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支撑农牧区客运可持续运营,因地制宜的提升服务水平;做好农牧区客运信息的宣传公告,引导农牧民群众出行习惯,通过预约乘车、集中出行等方式提高农牧区客运上座率;因地制宜利用现有乡镇客运站整合农村物流、邮政、电商、供销、客运服务等功能,推动乡镇汽车客运服务站“一站多能”作用的发挥;按照《青海省农牧区客运服务规范》要求,完善已通客车建制村信息公告牌,健全完善建制村通客车档案台账并及时更新,做好迎接各级政府对建制村通客车考核验收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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