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学家宣布长江白鲟已灭绝一事引发广泛关注。长江珍稀濒危水生生物究竟保护得如何?保护工作面临着怎样的挑战?
1月14日,围绕长江珍稀濒危水生生物的保护现状和对策,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简称“农业部长江办”)在武汉举办研讨会,邀请相关领域专业人士参与会商。
会上,有专家介绍,2017年至2018年间的最新野外调查发现,历史上曾有分布却未采集到数据的长江鱼类高达百余种,达到长江鱼类总种数的近三成。其中,未发现数据的长江特有种占长江特有种总种数逾四成。
多名专家指出,珍贵濒危物种的野外种群和栖息地仍持续面临威胁,种群衰退的趋势还没有得到根本性扭转,许多物种的保护技术还不成熟。
已看不到的白鱀豚和下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的江豚
除了白鲟,近年来无法再看到的长江水生生物还有白鱀豚。
据介绍,白鱀豚属于长江特有的鲸类动物,已经历2000多万年的发展进化,故有“水中活化石”之称,比大熊猫还要古老。
但自上世纪70年代起,由于各种人类活动的影响,白鱀豚种群数量持续迅速下降。1982年,白鱀豚种群数量估计约400头,1990年已不足200头。2006年,国内外著名鲸类专家组成科考队,对白鱀豚的历史分布范围(自宜昌至上海的长江中下游江段)进行了往返考察,结果却没有发现一头白鱀豚。2007年,科学家宣布白鱀豚濒临灭绝。
2007年8月,安徽市民在铜陵胥坝江段偶然拍摄到一段水生动物录像,科研人员仔细辨认判断极有可能是白鱀豚。随后,尽管多人曾宣称在安徽芜湖黑沙洲水域发现了白鱀豚,但均未能提供有力证据。科研人员认为,白鱀豚仍有存活个体的可能性已经极为渺茫。
与白鱀豚形成鲜明对比的另一种长江特有鲸类是长江江豚。
在吸取白鱀豚保护失败的经验教训后,人们迅速对长江江豚实施就地保护、迁地保护和人工饲养与繁殖等多重保护手段。
中科院水生所研究员王丁介绍,2017年最新调查结果显示,长江流域江豚种群数量大幅下降的趋势已得到遏制。湖北石首天鹅洲迁地保护区内,江豚种群五年内净增长108%。2016年首次人工网箱饲养成功繁殖一头小江豚,目前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据介绍,农业农村部近年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已发布中华鲟、长江江豚、长江鲟等多个物种拯救行动计划,明确了当务之急的保护措施。
扎实推进长江禁捕,不仅退得出还要管得住
会上,曾发表论文宣布白鲟灭绝的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研究员危起伟建议,重点关注长江流域多年未见的鲥鱼、鯮鱼,以及停止自然繁殖的中华鲟、长江鲟、胭脂鱼等。此外,圆口铜鱼、川陕哲罗蛙、大鲵等的关键栖息地也受到严重威胁。
多名专家指出,珍贵濒危物种的野外种群和栖息地仍持续面临威胁,种群衰退的趋势还没有得到根本性扭转,许多物种的保护技术还不成熟。航运、水利工程、污染等人类行为对长江水生态系统已产生了显著改变,生态恢复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中科院院士、中科院水生所研究员曹文宣认为,禁捕前对长江水生生物影响最显著的仍是大量的疯狂捕捞行为。他举例称,每年将人工养殖的中华鲟放流进入长江,原本可以对自然资源进行必要补充,具有重大意义,但过去放流的很多中华鲟还没来得及繁殖便被捕捞。他强调,除了禁捕,在三峡等重大水利工程显著改变干流河流形态的情况下,修复以赤水河为代表的重要支流意义同样重大,可为长江上游特有鱼类提供替代生境和避难所。
事实上,禁捕工作正如火如荼地开展。根据国家部署,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分类分阶段实行禁捕:2020年1月1日起,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率先实行全面禁捕;最迟自2021年1月1日起,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农业部长江办主任马毅表示,将扎实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有效降低对生物资源的不利影响。与此同时,要做好28万渔民的退捕转产工作,同时不仅要退得出还要管得住,对得起渔民们为长江大保护作出的巨大贡献。
会议强调,今年还将加强人工保种群体建设和规范管理,提高人工繁殖、行为习性等关键领域科学研究和保护技术水平。加大保护工作投入,积极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发挥全社会保护合力,推动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据介绍,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国家林草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航道局等部门,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等科研单位,以及中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湖北长江生态保护基金会、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大自然保护协会(TNC)等社会组织有关负责人出席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