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是银行业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的主力军,在助力县域经济发展、稳定金融供给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快速发展同时,农商行也面临着发展中的问题。据人民网金融频道不完全统计,今年4至5月份以来,有62家农商行被监管部门处以2630万元罚款。
内部管理不善、虚报涉农贷款等问题凸显
据银保监会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农商行被处罚的“重灾区”集中在,内部管理不完善、延缓风险暴露、信贷管理严重不尽职、虚报涉农贷款及小微企业贷款数据等问题。
围绕内部经营管理问题,主要涉及“未按规定审批重大关联交易”“员工利用银行账户过渡、归集资金”“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未严格进行股东股权内控管理”“未按规定限制股东表决权”“股东股权管理不合规”等问题。
被处罚农商行涉及安徽宿州农村商业银行、江西会昌农村商业银行、湖南桃源农村商业银行、锦州农村商业银行、吉安农村商业银行、黑龙江汤原农村商业银行等。其中,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被罚金额高,为260万元,原因包括“重大关联交易未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审批”等。
延缓风险暴露,藏匿风险吃罚单,也是农商行出现的问题。记者梳理发现,河南汴京农村商业银行,违反规定屡次漏报、迟报、错报银行业监管统计资料;贵州普定农村商业银行,通过空存还款后再贷款平库方式掩盖不良贷款;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提供虚假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湖北恩施农村商业银行,以贷转存;安徽泗县农村商业银行,违规返利吸存。
针对信贷管理严重不尽职,银保监会通过行政处罚的方式,再次明确了态度。仅五月份一个月,就对安徽泗县农村商业银行“违规发放贷款”、广西浦北农村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严重不尽职及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贷后管理不到位”、江苏泗阳农村商业银行“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山东昌邑农村商业银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青海刚察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后被挪用”等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罚。
“虚报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数据”也是监管工作的重点,特别是4月下旬相关罚单尤为集中,多是出自银保监会赣州监管分局。被处罚的农商行涉及江西宁都农村商业银行、江西安远农村商业银行、江西全南农村商业银行、江西大余农村商业银行、江西上犹农村商业银行、江西龙南农村商业银行、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江西定南农村商业银行。
专家:对农商行加强合规落实和社会监督
记者查阅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 强化治理 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意见》,其中明确“对经营定位出现偏离的,要及时进行监管约谈和通报提示,督促限期整改”“出现重大风险的,要果断采取暂停相关业务、限制市场准入、调整高管人员以及下调监管评级等监管措施”。
“依法依规处置高风险金融机构”,6月4日,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表示,要落实好金融机构主体责任、股东的救助责任、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和金融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有效应对银行不良资产反弹,督促银行做实资产分类、真实暴露不良、足额计提拨备。
中国银行原副行长、人大重阳高级研究员张燕玲对人民网金融频道表示,随着我国金融监管能力和水平的提升,中小银行特别是农商行隐藏的风险得到一定程度解决。目前对农商行的监管,制度设计逐步完善、监管处罚及时,但在落实合规和社会监督上还有提升空间。
张燕玲说,对农商行的管理者而言,要将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打折扣落实下去,需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升级,重新设计工作流程,制定符合实际又行之有效的实施办法。
“大部分农商行业务立足‘三农’和小微的服务下沉,但也有一些机构由于快速展业,服务的对象发生了变化,承担了超出其能力的风险。”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金融与证券研究所联席所长赵锡军对人民网金融频道表示,从监管出具的处罚看,问题是现实存在的。农商行在内部管理上要“补课”,在经营理念、股权结构等方面亟待完善。
张燕玲建议,农商行可通过供应链、产业链、信息链、区块链等技术,切实了解客户,了解客户的业务,了解客户的交易对手,并完善贷后管理。“金融稳定是实体经济发展的基础,要把控制不良贷款工作做在前头,确保不发生引爆系统性风险事件。”她说。
“疫情给农商行带来‘双头挤压’,其所服务的受众受到疫情带来的波动;其资金来源以县域为主,存款也受到不小影响。”赵锡军认为,随着经济和金融运行环境的变化,农商行不能再用老思路来经营。同时要理解新政策、用好新政策,除了金融政策外,还有财政和地方出台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