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俊林)办案实践中,侦查机关移送到检察机关的一些案卷可能存在瑕疵,检察机关口头纠正难以达到效果,有时由于拒收还会造成误会。为此,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检察院案管部门精心设置了案件受理纠错卡、不予接收案件明白卡、案件受理建议卡、案件受理预审联动卡等“四卡”机制,有效解决了以往工作中的老大难问题,促进该院“案-件比”不断优化。
提请批准逮捕书或起诉意见书是否规范、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内移送案件、移送款项或物品与移送清单是否相符、案卷装订是否规范、案卷材料是否齐备……对于案件受理阶段发现的案件法律文书书写错误、卷宗装订不规范等问题,该院案管部门会及时制发案件受理纠错卡,列明存在的具体问题,予以纠错,并请侦查人员现场确认签字。
在谢某强奸案侦办过程中,谢某曾在审讯笔录上签字时写上了这样一句话:“以上笔录我看过,和我说的不符。”案卷移送到桥西区检察院后,案管部门干警发现了这段笔录,连同发现的还有谢某工作单位填写错误、未注明羁押地点、部分案卷材料未标页码等问题,检察干警将上述问题一一填写到了案件受理纠错卡上,让侦查机关对存在的问题一目了然。
“以往,对于经审查应当不予受理的案件只是口头告知,为了增加办案规范性,我们在依法发出不予接收案件通知书时,对于属于卷宗材料不齐全类别而不予受理的案件,同时向侦查机关制发不予接收案件明白卡,一一列明需要补充的必要卷宗材料,对于经补充相关卷宗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再对案件依法作出受理决定。”该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高艳伟说。
赵某驾驶一辆轿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并致人死亡。案件移送该院案管部门后,干警在审查中发现,赵某与同车的车主左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商议,给郭某打电话让其顶替肇事司机。郭某到达事故现场,按照赵某要求打电话报警,谎称自己是肇事司机。案管部门最终审查认为,应追加赵某漏罪“妨害作证罪”。据此,他们将这一意见如实填写在案件受理建议卡上,移送到该院第一检察部。该案承办检察官对案件审查后,采纳了案管部门的建议。今年5月6日,该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妨害作证罪对赵某提起公诉。
此外,对于发现的可能涉及追捕、追诉的案件,可能存在案件风险的案件,在制发案件受理建议书的同时,该院案管部门还会制发案件受理预审联动卡,征求业务部门对案件的实体审查意见。据了解,自“四卡”办法实施以来,该院“案-件比”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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