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岳红革 通讯员朱正华)“环保部门同意罚款分期付,逾期加处罚款免除,这下我们企业的资金压力减轻了不少。”近日,在一场听证会后,某箱材厂厂长张某长舒了一口气。
2019年初,张某决定在阎良区投资建设果品包装箱材厂,而突如其来的疫情让计划好的一切都改变了。
据了解,该厂的环评报告在2019年初上交后,没等环保部门批复下来便开始施工。今年8月初,该厂环评报告通过,但一开始未批先建的行为要面临环保部门的严厉处罚。疫情防控期间,工厂停工停建,企业受到不小的影响,后续生产运营正缺资金,但罚款又不能不交,张某陷入了苦恼。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相关人员告诉检察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企业的环评报告书没有经环保部门批准就开工建设的,要处以相应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今年7月17日,该局按标准对张某的箱材厂作出处罚。“虽然箱材厂8月初通过了环评,但必须为以前的违法行为买单,而且至今他们仍未交罚款,还要交逾期加处的罚金。”
一面是行政机关的刚性执法,一面是企业因延时投产等造成建设和流动资金短缺的困难,怎么办?
8月10日,阎良区检察院组织了一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听证会,该院检察长丁小虎主持听证,该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业律师等5人作为听证员参加。
听证会上,西安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负责人阐述了处罚依据。张某提出了分期交罚款和减免逾期加处罚金的请求。“行政机关的处罚于法有据,但企业因受疫情防控影响,资金出现困难,请求分期缴纳罚款也事出有由,希望行政机关考虑。”听证员们表示。也有听证员指出:“现在正值果品上市的旺季,让企业抒解一时资金困难,尽快复工复产,有利于服务果品运输、带动就业。”
“服务‘六稳’‘六保'是当前的政策,希望行政机关把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的实际结合起来,在坚持执法原则的情况下,在执法方式上体现一定的灵活性。”听证会最后,丁小虎说。
最终,西安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负责人当即表示,可以分期缴纳罚款,同时考虑到疫情防控的实际影响,免除追加处罚。
“感谢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理解与支持,我一定好好经营,做好复工复产。”张某说。如今,该厂正克服资金困难,许多设备已陆续安装到位,招聘招工也按计划进行,耽误的时间逐步被抢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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