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 | 作者:新华社

  新华社南京9月30日电(记者沈汝发)中秋、国庆假期将至,南京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持续纠治“四风”。

  2018年5月3日至4日,原市旅游委开展平安景区创建工作会议暨应急演练专项培训。培训第一天,原市旅游委员会综合法规处处长唐勇、安全与应急处调研员李长春即组织15名参训人员参加私人宴请,破坏了正常培训秩序,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6月,唐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长春还有其他违纪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2017年12月,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指挥部原副指挥长吴俊杰等人参加在开发区承包工程的某企业负责人组织的宴请;2018年2月,吴俊杰带家人至某度假区游玩,餐饮、住宿等费用合计7080元由上述企业负责人支付。吴俊杰还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等。2020年4月,吴俊杰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相关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2018年,玄武区红山街道墨香山庄社区党委书记董叶敏在兼任南京红山小营村集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期间,先后在公司违规为本人发放考核奖、过节费等费用,共计1.64万元。2020年6月,董叶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予以退赔。

  2018年10月,浦口区桥林街道石碛社区党总支原书记吴震举办乔迁宴席,邀请10余名下属社区工作人员参加,并收受礼金1.2万元。因有其他从重处分情节,2020年1月,吴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予以退还。

  2018年2月,六合区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党支部书记孔祥平、主任叶长青明知本办人员工资、绩效由原所属学校及教育局委托发放,仍擅自制定《2018年六合区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在编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为8名中层干部发放津补贴共计3.96万元。2020年1月,孔祥平、叶长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予以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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