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公务员事务局12日向特区政府各部门发出通告,公布对所有在2020年7月1日或之后聘任为公务员的新要求,即在此日期或以后加入香港特区政府的公务员,须宣誓或作出声明拥护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和对香港特区政府负责。
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表示,为了加强公务员对其公职身份所带来的期望和责任的认知,公务员事务局为新入职公务员引入以上新安排。大部分准受聘人须在接受聘任时同时签署声明,直接受聘担任高级职位如部门首长的人士则须宣誓。
发言人表示,要求公务员宣誓或作出声明,是对公务员须承担责任和期望的公开确认和真切体现,有助于进一步维护和推广公务员队伍应恪守的核心价值,并确保香港特区政府能有效管治。这一安排也符合香港国安法的有关规定。
根据香港基本法和《公务员守则》,拥护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和对香港特区政府负责,是公务员的一贯责任,公务员职位的受聘人须明确知悉并接纳这些责任。香港国安法第六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参选或者就任公职时应当依法签署文件确认或者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发言人表示,如有人员在职期间涉嫌或被裁定违反声明或誓言,有关个案将按公务员规则和规例处理,包括《公务人员(管理)命令》或有关的纪律部队法例下的纪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