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 | 一个村为何有两个村主任
来源: | 作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日前,浙江省东阳市东阳江镇下街头村委委员、“代理村主任”郭某将5.9663万元的误工工资退回该村集体账户。

  为什么村里会有代理村主任,还要领取误工工资呢?

  今年1月,东阳市委第二巡察组进驻东阳江镇不久,就有下街头村的两名村民气冲冲地前来反映问题。

  “我们村有两个村主任,一个主任拿着工资不干事,另一个代理村主任每天要在村里领200多元的误工工资。”

  “我们村集体经济本来就薄弱,这不是加重我们的负担吗?”

  “别着急,慢慢说,把事情说得详细些。”两名村民的话立刻引起了巡察组的警觉,工作人员一边详细询问,一边认真记录。

  “村民反映的情况要进一步核实,我们先从误工工资入手。”巡察组第一时间调来该村财务凭证,发现该村每月支付代理村主任郭某6000-7000元左右的误工工资。

  在初步核实情况后,巡察组马上安排与当事人进行谈话。

  “村里的事情我一概不管,既不得罪人,也不当好人,村里的事务我全权委托给郭某代理。”村主任张某在谈话时直言不讳地说道。

  经查,张某自2017年担任村主任以来长期在外省承包工程,擅自委托村委委员郭某代理履行村主任所有职责,而郭某在2017年5月到2019年6月代理村主任期间以误工为由领取工资报酬共计16万余元,且误工工资标准未经村两委集体讨论。

  “张某在任不履职,擅自委托他人行使职权,而郭某又超标准领取误工补贴,一定要严肃处理,清退到位。”巡察组将该问题转交镇党委,要求立即整改。

  “村民出于对我能力的信任,才选了我当村主任,而我却擅自把这份沉甸甸的信任转交给了他人,是我辜负了父老乡亲,我愿意接受处理。”张某后悔莫及。

  2020年6月1日,该村召开村两委和村民代表会议,会议同意按照村主职干部报酬发放的基数确定郭某的误工工资。经核算,郭某应退出金额为5.9663万元。

  “这两年我虽然为村里做了一些事,但我不应该超标准领取误工工资,加重村里的负担。”郭某说着便低下了头。

  2020年4月,东阳江镇党委对张某、郭某分别作出停职处理,对郭某超额领取的误工工资,责令其限期内退回。此外,东阳江镇还举一反三,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误工工资发放监督检查。(浙江省东阳市委巡察办 滕璇)

收藏
0
有帮助
0
没帮助
0
相关阅读
中国农民网 2002-2024 © 版权所有 / 监督电话:010-84629985 / 投稿邮箱:cnfarmer@yeah.net
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2006 备案号:冀ICP备14003373号-3 / 冀公网安备 130730020000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