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航公安苏州分局民警正在清理整理长江边的非法渔具。 沈顺霆 摄
编者按 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引导渔民退捕转产,是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关键举措。为此,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实施长江禁捕退捕的重大决策部署。政令一出,各地响应,渔民纷纷上岸“转型”。然而,却有少数人仍然惦记江里的鱼,他们趁夜色入江大肆捕捞,再按照预定地点“接头”,将“江鲜”送上车,经层层倒卖,只为赚取非法利益……今天,本版通过案例,讲述公安机关会同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捕捞的专项整治故事。
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涉案渔获物6000余公斤,累计价值超过27万元。
这是一起具有代表性的组织化、团伙化、跨地区非法捕捞案件:提前选时定点,在长江水域进行深夜捕捞,按照预定位置实施水岸过驳;自驾改装面包车,进行跨地区活体运输;身披水产门市老板、自营鱼塘塘主等多重身份掩人耳目;处心积虑掩盖犯罪事实,层层牟利且“屡试不爽”……
近日,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联合属地派出所及渔政部门共同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系列案,斩断了长期盘踞在江苏省常熟市、张家港市两地的“捕—运—销”一条龙非法捕捞犯罪链条。
深夜会车 发现疑点
案件的线索源自一次在江堤上的深夜会车。3月12日,便衣民警驾车夜巡,发现了些许“不寻常”。“零点左右,我们巡至望虞河附近的江堤时,前方开来一辆7座面包车,会车时,面包车故意将近光灯调成远光灯。”常熟派出所民警穆松说,“这一反常举动引发了我们的警觉。”会车过程中,民警们故意放慢了速度,看到面包车后排座椅全都被拆掉,并且有白色箱体放置在车内。
还未等心中疑虑消除,车子前行了100米,穆松和队员们发现,在堤口的泥地上显现着一条清晰可见的车辙。“车辙印清晰新鲜,附近还有一呈方形的水渍,俯下身子靠近水渍能闻到浓烈的鱼腥味,同时地上散落着几片细小的鱼鳞,再联想起会车时情景,我们初步判定面包车极有可能是一辆与非法捕捞有关的收鱼车。”穆松说。
长航警方高度重视此线索,立即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与常熟市公安局、常熟市农林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等单位协同研判。经过蹲点调查,专案组发现,面包车经常出现在常熟某水产门市,而这个水产门市的老板叶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叶某反侦查能力强,每次交易都变换车辆,交易地点也不固定。”苏州分局刑侦支队民警李传响说,这给案件侦破带来了很大困难。
专案组决定,指派民警一队在门市附近蹲守,另一队深入叶某承包的鱼塘进行暗访。“叶某常在凌晨驾驶面包车从水产门市出发,又很快回到店内,几乎不超过15分钟,目的地都是长江边的各岸堤口。通过暗访鱼塘,发现塘内均为养殖鱼,供人娱乐垂钓,并且叶某也会把鱼塘里养殖鱼放到自家门市内售卖。”李传响表示,每次交易前叶某都与非法捕捞人员事先约定时间地点,交易时长不超过一分钟,这给抓捕带来很大挑战。
从捕到销 全程打击
经过连日蹲守,5月3日傍晚,民警发现两名嫌疑人开小艇驶入江内,极有可能再次作案。专案组接报后决定按兵不动,继续蹲守,准备伺机将嫌疑人一网打尽。直至当日夜间24点,长期非法收购渔获物的嫌疑人叶某驾车出现在江边。不一会儿,进行非法捕捞作业的赵某夫妇驾小艇从江中返回与叶某接头。由于交易时间短,真正抓捕时间只有几分钟。
经过长达5个小时的秘密蹲守,时机成熟。在专案组统一指挥下,民警兵分多路、水陆并进,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当场抓获正在交易的非法捕捞人员赵某苗和交接渔获物的叶某,现场查获作案快艇1艘、运输渔获物专用面包车1辆,丝网2张,翘嘴红鮊、毛刀鲚、鳊鱼等渔获物133尾、共计39.8公斤。
由于抓捕现场环境复杂、能见度差,加上嫌疑人警惕性高,抓捕过程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吴某将船藏匿在江边的芦苇中,迟迟没有上岸,民警在芦苇中搜寻接近两个小时,始终没有发现他的踪迹。
发现此情况后,专案组选择采取追劝结合的方式,全力寻找吴某,并以赵某苗作为切入口。经调查,赵某苗与吴某为夫妻,与叶某存在长期捕捞、收购和销售渔获物的合作关系。
5月6日,吴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供认了非法捕捞的犯罪事实。他称,2018年以来夫妻二人长期多次在长江常熟段非法捕捞,并将渔获物贩卖给叶某。
叶某从吴某夫妻处购入渔获物后,又销往了哪里?专案组根据公安部“七个必查”要求,围绕“渔获物去向”展开了进一步调查。
专案组循线侦查发现张家港市某农贸市场的3名水产摊位老板孙某、陈某、陆某在明知叶某的渔获物系非法所得的情况下,依然长期固定收购的犯罪事实。经查,今年3月以来,3人累计从叶某处收购非法渔获物2000公斤,涉案价值8万元。至此,这一“捕—运—销”一条龙的非法捕捞犯罪链条被彻底斩断。
“警渔”协作 长效监管
“我知道禁渔期,也知道长江里不能捕捞,但是面对利益,心里有侥幸,总觉着不会被发现。”在看守所里,叶某坦白道。
经查,3年以来,该团伙捕捞渔获物高达6000余公斤,累计价值27万余元。此外,为牟取暴利,叶某还以“长江野生鱼”“野生长江鲜”为噱头在当地农贸市场销售牟利。叶某会以每斤300元的价格收购湖刀、海刀,通过“长江鲜”的招牌,再以每斤800元至1000元的价格售出,获取暴利。
“这类案件不同于陆地办案。”苏州分局刑侦支队支队长黄正东表示,非法捕捞人员驾驶的快艇小巧、灵活,而执法艇较大,不易靠近,且容易搁浅,在追捕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会将捕捞的渔获物和作案工具扔在江中,为之后的定罪带来困难。
“渔政部门在打击过程中主要承担涉案鱼类品种、数目,网具是否属于违禁范围,以及非法捕捞地点是否为禁渔区等项目的鉴定工作,这对于犯罪嫌疑人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起到关键性作用。”常熟市农林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夏家东告诉记者。
“除了推动完善打击涉渔违法犯罪长效机制和多维惩戒机制,各执法部门间及时打通部门壁垒、共享信息,实现‘鼠标巡逻、探头站岗’,大大节省警力资源,提升办案效率。”长航苏州分局副局长何健说。
今年以来,通过推动打击涉渔违法犯罪长效机制建设,实现警渔联合执法,打击、震慑犯罪成效立竿见影。“为了加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创新党建引领作用,市农林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党支部在征求长航公安常熟派出所支部和党员代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成立‘警渔护江’行动支部,充分发挥各自执法优势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围绕‘联合执法、联合办案机制,强化行刑衔接,提升执法效果’的工作方法,形成‘打击非法捕捞、保护长江渔业资源、维护长江生态平衡’的统一行动方向,强化工作互动,以实际行动提升支部战斗力。”夏家东介绍。
此前,公安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召开视频会议,就联合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组织沿江各地和长江航运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长江禁渔”行动。近3个月来,“长江禁渔”行动取得一定成效。截至目前,已侦破非法捕捞刑事案件329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838名,查扣涉案船只1500余艘、非法捕捞器具2.3万余套,查获渔获物7.7万余公斤,对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形成了强大震慑,为长江禁捕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记者 高雅)